
如果只有短信通知的话,应该不是真的。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也就是说法院如果通知你开庭或者应诉肯定会有书面通知送达或邮寄给你的。
这两个都是私人行为,法务通告只是个知法律名词,意思是我正式通知你。 备案处理没什么意思,也就是对方自己备案的,跟法院没关系。 楼上说的法院传票,那是另外一种通知,你可以理解为通告是我道正式告诉你我有可能要起诉你了,赶紧还钱,这个时候跟司法还没有关系,跟你回打交道的是对方的律师或者就是他自己。 传票是我已经答起诉而且法院受理了,叫你去协助调查,主体已经不是对方而是司法机构。 ...
如果只有短信通知的话,应该不是真的。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也就是说法院如果通知你开庭或者应诉肯定会有书面通知送达或邮寄给你的。 ...
对方有权起诉,但是轻易不会起诉。
区区几千元钱,起诉成本相对过高,
让你坐牢是胡说八道,你欠钱只有民事责任,说出大天来也没有刑事责任,怎么可能坐牢?
你一时还不上,也不会被起诉,他们通常的办法,就是电信催收。
能还尽量赶紧还,以后不要再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