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要旨】
【案情简介】
【裁判结论】
【评析意见】
一、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者招用的劳动者,由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二、上诉人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原审被告所举证据已证明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承建的厂房建设项目中进行油漆施工不慎受到事故伤害的事实,上诉人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原审被告据此作出被诉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首先,从职权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行他字第12号答复,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被上诉人称上诉人受伤系他人造成的事实并不改变上诉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事实,也不影响原审被告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对上诉人受伤作出工伤认定,故被上诉人的上述意见,法院难以支持。
其次,从程序上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某区人保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向南通某建公司送达《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告知南通某建公司举证。南通某建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未提出异议,亦未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且无正当理由。南通某建公司未积极举证,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某区人保局在自行调查后,认定张某某与南通某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来源:网络
在建设工程领域,经常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承包工程项目后,将工程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再由实际施工人或者说包工头自己招用工人对项目进行施工。 由于施工过程中劳动人员易发生...
【最高法院裁判要点】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
来源:劳动法库【最高法院裁判要点】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
01最高法院裁判要点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
案情回顾2014年10月,蔺纪全在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左足被砸伤。事故发生后包工头仅垫付了急诊费用后就和发包人相互推诿。兰州市人社局于2016年6月20日做出《兰州市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兰人社工伤字〔2016〕369号,以下简称36...
案情回顾2014年10月,蔺纪全在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左足被砸伤。事故发生后包工头仅垫付了急诊费用后就和发包人相互推诿。兰州市人社局于2016年6月20日做出《兰州市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兰人社工伤字〔2016〕369号,以下简称36...
案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裁判要点】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
来源: 最高判例微信公众号, 由陈鸣鹤律师整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通常以劳动关系确认为前置程序,但是,在下列5种情形中,在认定工伤时,可要求责任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一、违法转包的情形——违法转包关系中,转承包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转承包人聘用...
案 情 广东某建设公司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模板工程分包给钟某,但是钟某并没有领取营业执照,钟某又雇请葛某到工地做工。2015年1月5日,葛某在工地安装底板时从木架上摔下,摔伤了头部和左手,于当日住院治疗。 出院后,葛某于2015年6月8...
【导读】【案情介绍】 【裁决结果】 【争议焦点】【焦点分析】 首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部的相关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有用人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组织,这些自然人或组织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的建筑企业之间不具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