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话的人看到对方有点懵,赶紧说不信是吧,立字为证。于是一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双方就签好了。然而总是要等到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才发现房子还没过户,而当初写下字据(婚内财产协议)的那个人,翻脸就不认账,反悔了。
法律法规
上述纠纷若诉至法院,与之相关的法律有如下两条:
《民法典婚姻编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二款规定的是赠与不能撤销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按照《民法典婚姻编解释一》第三十二条来处理,赠与人在赠与房产没有变更登记前,没有不允许撤销赠与的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而如果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来处理,那就要履行夫妻间的约定,需将房子过户登记到另一方名下。那到底适用那条法律呢? 赠与能否反悔
从目前的法院判决来看,法院对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却没过户的情形,适用《民法典婚姻编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在没有《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不允许撤销赠与的情形下,赠与人享有撤销权。
而对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房产约定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情形,法律适用上则有些争议。有的法院认为应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因为该条对夫妻财产制度的约定,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而约定为共同所有或按份共有的,符合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五条里关于财产制度约定的情形。不过更多的法院是按照赠与来处理的,赠与方对此有撤销权。因为无论夫妻双方约定一方所有的房产属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是夫妻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而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并不排斥《民法典》合同编的适用,合同编对赠与的规定也没有夫妻关系除外的规定。
所以说关于一方将婚前房子赠与给另一方这事,纸面上的承诺不足信,只有房子实实在在过户登记到受赠方名下才算数。房子没有过户,都有反悔撤销赠与的可能。不论赠与的是部分还是全部的房产,能办理变更登记的尽早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实在没法办理登记的,可对赠与房产的相关协议予以公证。如果公证这事开不了口,那就在赠与房产的这句话后加个违约补偿条款,这个条款是不会被法院撤销的。有法院就对原告(赠与人)要求撤销赠与房产的条款准予了,但对原告(赠与人)要求撤销该条款后的第二句话无论何时如甲方(原告)反悔则甲方(原告)以个人所属财产支付乙方(被告)二百万元作为补偿却不予支持。
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价值最高的一类财产,往往成为夫妻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的焦点。婚姻房产纠纷十个常见焦点问题解释如下。1、夫妻不离婚,可否请求分割共同房产? 2、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时归谁? 3、承诺赠与对方房产,赠与方能否反悔? 4、一...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一方请求法院撤销应如何处理?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认为应当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既然是离婚以后,男方赠予你的房子,都过完户了,想要回是不合常理的,他们也不能要回了哦!他们要是反悔的话,只能去找你的前夫,找你是没有用的,你不理他们就好了......
我国合同法186条和192条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种。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
请问我朋友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你朋友已经给出去的财产,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房产是结婚登记之前购买,如果离婚后没有过户给女方,即便有分割协议把所有的财产给他老婆,那么房子显然还属于未给付状态,你完全可以反悔。根据《婚姻法》,房子应属...
请问我朋友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吗? 你朋友已经给出去的财产,就不能反悔了,但是,房产是结婚登记之前购买,如果离婚后没有过户给女方,即便有分割协议把所有的财产给他老婆,那么房子显然还属于未给付状态,你完全可以反悔。根据《婚姻法》,房子应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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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问题貌似简单,但由于涉及的房产情形不同,所以答案比较复杂,您对号入座就可以了。 离婚后名下房产的确权和分割,根据房子的产权登记、购买房产时间、还贷情况、资金来源的不同,再结合房产产权类型的多样化、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我们来逐一剖...
您好!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的问题。该问题有以下情形: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
生活中我们常会看到,夫妻双方闹离婚,谁也不妥协,最后到法院诉讼。很多时候双方争议的无非是哪方存在过错,孩子抚养权归谁,财产如何分配。 在财产分配问题争执不下的时候,一部分人会选择把双方争议的财产留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