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仔细看了您的叙述,我大概明白您的意思了,那么:
1、不论离婚与否,银行不会也不能追究女方的连带责任,除非①女方参与了男方的一系列恶意拖欠行为、或对男方涉嫌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隐瞒;②女方书面或口头承诺将会对男方的行为负责或担保。
除此之外,银行追究不了女方任何责任。
2、女方除了有可能承受因婚姻破裂造成的夫妻共有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外,理论上不会带给女方今后生活任何不良社会影响,我尤其是指不会影响女方以后贷款、工作等涉及社会信誉的事情。
3、顺便再提一句,您上文所说的“押房”一事,不知是在哪种机构?
走的什么程序?
签署的什么条款?
如果女方完全没参与、没签字,还好一点,但凡上面若提到了诸如:“夫妻共同主体”、或“夫妻共同连带责任”等字眼,那么女方就这件事情还要好好斟酌一下,怎么脱责。
希望能帮到您一些。
追答:
1、通常情况下,未还完房贷的房屋产权依然抵押给了银行,在合法程序下是不能进行第二次抵押的,所以,从这一点来说,您所谓的拿未还完贷款的房子出去抵押这件事,理论上是不受现行法律允许的,我猜正规的房产证您应该还没有拿到手吧?
您手里是一本叫“房屋他项权证”的本子是吗?
那么,您(或您丈夫)拿房屋他项权证把房屋抵押给“别人”,这中间的协议可能是民间协议,且未经公证处公正,所以严格来说这层“抵押”关系上不了法院。
2、作为银行来说,若他非要收回房屋以偿贷款,从合同条款、和行政仲裁层面来说,银行能、且只能收回当初办房贷时抵押给他们的房屋,对于抵押以外的财产,银行无法、也无权进行收回抵债。
但是:除非银行方面通过向法院申请立案正式起诉您夫妻二人,把这件原本合同层面能解决的事情推到了案件的高度,那么,不论离婚与否,如果银行举证,证明您(或您丈夫、或您二人双方,具体得看银行怎么诉)与该笔贷款有直接责任关系,而法院也认可,有可能将判决您(或您丈夫、或您二人)以任何方式偿还银行债务。
3、经济适用房在我国实行时间不长,且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有的有产权、有的没产权、有的产权个人和国家各占一半,且目前通行条例是未满5年不能交易(我们这里说的都是合法层面的交易),同时作为保障性住房,不同商品房,至少目前暂时好像还没有听说经判决用经济适用房抵债的。
4、最后想讲的一点是,同情您的境遇,但我认为生活还要继续,如果银行贷款的那套房子您是共同贷款人之一(或房产证上除了您丈夫的名字还有您的名字),并且您有条件,可以考虑给那套房子继续还贷,因为将来您缓过来了,可以反过来向法院举证:您承担了该套房屋贷款的大部分费用,申请财产转移,那么这套房屋有可能判给您。
当然啦,总之您要想捋顺您这件麻烦事还真需要费些精力,当然原因有很多包括法规不健全等都有原因,若您想完全解决这摊子事情,凭我在这里简单肤浅的说一堆可能还不够,还得请教当地诸如律师或咨询中心等专业的人士、机构。
希望能帮到你一点点,晚安。
您的热心让我很感动、现在您就已经帮到我了,让我了解了几个要点、如今心里安定很多, 不似之前的沉重压抑、
礼拜二应该会去办离婚手续、不知道协议离婚繁不繁琐、您说我要注意哪些事项?
尽量避免日后被麻烦纠缠、我知道就算现在离婚了,可隐患还在,也不知道会怎样, 走一步算一步吧,先离了再说,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我老公欠了很多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如果是小贷公司的,就不还了,我一直鼓励客户,在小贷公司借钱后,......
如果你有证明这是她的个人行为,并且你完全不知情,她所借所贷的钱没有用在你们家庭生活中来,完全是她个人在消费,那你就可以不用帮她还,帮还赌债这个国家的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
得看此帐务是用来干什么了的,如果是夫妻双方用来经营生意或者是正当渠道下的应该共同承担,如果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且丈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可不用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