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与抵押权是不能分离的,即债权人必须与抵押权人系同一人,否则不具有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因此,在设定抵押权时,除特殊情况外,一定要确保债权人与抵押权人为同一人,不能分离,否则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转自:民事审判 | 文:付建国
裁判要旨:从工程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工程优先权不得对抗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不能得出购房消费者权利优先于抵押权的结论。房产商以被抵押房屋已出售且已取得大部分房款为由主张抵押权无法实现的,不予支持。(案例标题以及上述裁判要旨均来源于:杨兴业、吴学...
1.承租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的处理我们认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承租人租赁的标的物被人民法院执行拍卖时,并不必然导致租赁权消灭,因此,承租人并不当然有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并不否定承租人享有的租赁权,承租人只是对执行法...
本文由微信公号民事审判(ID:mssp_wjl)整理,转载请注明▌裁判要旨:1、对于其他人享有抵押权的被执行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对拍卖变卖的价款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能排除强制执行。...
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人民法院经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判决不得执行该标的;(二)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的,...
案件基本信息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2016)川1503民初字第647号民事判决书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原告:宜宾南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溪农商行)被告:邓兴才、四川宜宾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宇公司)基本案情20...
内容摘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为承包人基于《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享有的法定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一般债权受偿,对涉及建设工程债权清偿的顺位产生较大影响,成为涉及发包人、购房者、抵押权人、金钱债权执行人等权利纠纷的一个重要焦点和...
来源:法门囚徒以下正文裁判要旨因登记制度不健全、登记部门不准予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自然人名下原因,导致本案债权人与登记上的抵押权人不一致,只是债权人和抵押权人形式上不一致,实质上债权人和抵押权人仍为同一,并不产生抵押权与债权实质上分离。该...
裁判要旨:被执行人兼负刑事和民事债务,且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抵押权,执行法院在清偿被害方医疗费用后,对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请求应予支持。案情介绍:一、宁波中院(2015)浙甬刑一初字第79号刑事判决张永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永康...
一、承包人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三)(2019年3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次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3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4次审判委员会,就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