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企业借贷合同的效力,总的来说企业借贷合同分两种,一种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另一种是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这里的企业,指非金融的企业,即没有存贷款业务金融经营资格的企业。
典型案例:
1、企业间借款若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企业间正常借贷行为,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来源:(2011)浙商终字第17号
基本案情:2007年12月17日,康盛公司与光宇集团、冯光成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光宇集团向康盛公司借款3000万元,冯光成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7年12月18日,盛康公司与光宇集团、冯光成又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光宇集团向康盛公司借款4000万元,冯光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康盛公司于签订合同当日分别将款项汇入合同约定的账户,盛康公司于12月18日向光宇集团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陈国华收取融资服务费及利息。
裁判要旨:康盛公司系提供实业性项目投资、经济信息服务的投资公司,不具有经营金融业务资格,从其与光宇集团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内容及双方在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康盛公司明显存有融资的盈利性,并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企业间正常借贷行为。因此,原审法院认定本案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有相应依据。
2、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损失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付
来源:(2010)浙杭商终字第1045号
基本案情:2006年6月6日及2007年6月11日,建工集团恒创项目部向二建公司驻嘉兴办事处各借款20万元,二建公司当即通过银行支付了借款,建工集团向其出具了收据两份,载明暂借款和借款,金额均为20万元。
裁判要旨:由于本案的出借方及借款方均系企业,双方的借款关系违反了国家有关禁止企业拆借资金的金融法规,应认定为无效,建工集团由此取得的借款应当予以返还,二建公司要求归还借款本金40万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予以支持。由于建工集团占用借款使得己方财产获得消极增加,故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向出借方二建公司赔偿利息损失。
转自:两高法律资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案件 一、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其它组织(除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社等金融企业、其它组织)之间的借款行为。 二、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
来源/杭州中院、法务之家1、职业放贷人变换出借人,提起虚假诉讼2、当事人利用已签章的空白纸张,伪造证据3、债权人利用同一笔借款,制作多份债权凭证,进行虚假诉讼4、当事人在证据上擅自涂改、添加内容5、当事人在法庭调查中,虚假陈述6、当事人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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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涉嫌或构成犯罪的,应当如何认定借贷合同及其担保合同的效力?民间借贷纠纷应当继续审理还是中止诉讼抑或驳回起诉?【解析】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或出借人涉嫌犯罪,或者其借贷行为涉嫌犯罪的情况客观存在,如涉嫌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作者:唐青林、李舒、黄凯丽来源:法客帝国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应结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综合判断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裁判要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不能仅依据借款合同、借条和转账凭证等形式要件进行认定,尚需结合借款的用途、资金的流向以及当事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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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大众普遍关注并与大众生活最为贴近的法律问题,民事审判实践从最初的原告只要提供借据、提供汇款凭证到现在需要原被告双方到庭的一系列发展变化。 最高院也在总结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呈现的社会现象,如夫妻通过...
【导读】:民间借贷案件中,常常会有大额现金交付,然而借款人在诉讼中往往以没有实际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在出借人不能补强证据的情况下,往往会败诉。若是真实的借贷关系,那么你的钞票可能就打水漂了!!! 【案情概要】 原告刘某诉称借款21...
现在社会上,借贷是越来越普遍,有走网络的,也有熟人之间的。如何办理好合规手续,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是关键。在多年审理民间借贷案例中,整理出如下40多条独到经验。一、写借条欠条的问题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
一、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在认定借贷行为的效力从宽。 《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