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全民最重视的问题,现在土地确权进程当中许多农人都遇到了许多的问题,二轮承揽没有分到土地,应该怎么确权?土地确之后,多出的土地将会被回收吗?
二轮土地承揽没有分到地,在土地确权进程中也将分为两种状况处理:
1、二轮土地承揽没有分到土地,之后也为补上承揽地,这一类农人相当于没有土地,在土地确权进程中,由于这部分农人本性就没有土地,所以就不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2、二轮土地承揽没有分到土地,但之后通过土地调整,补上了承揽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则:通过乡村团体安排三分之二成员的赞同,并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后,可以对单个承揽经营者之间承揽的土地进行恰当调整。也就是说二轮土地承揽之后,补充的承揽地也是属于合法承揽,也将会进行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之后,多出的土地会被回收吗?
在现阶段的土地确权进程当中,还有一部分农人朋友发现自己家里承揽的土地比确权的土地要多或许确权的土地比承揽的土地要多,而这些状况主要是由于土地运用进程的天然腐蚀以及土地确权误差等原有导致的,那么这部分多出来的土地将会怎么处理呢?会被回收吗?
如果是承揽地比确权土地要多,依据《断定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规则不能盲目的回收多出的土地,农人朋友可以依据土地的实践运用状况请求复议,来断定土地的运用权;如果是确权土地比承揽地要多,也不会盲目的回收,由于土地确权工作中明确指出,土地确权进程中将会依据脚踏实地的准则,保证农人的土地权益!
以下这五类房屋将会无偿回收:
①宅基地使用权的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②一户多宅的家庭中多出来的宅基地;
③不属于本村人口购买的;
④归属问题还存在争议的;
⑤没有经过批准,私自建造的房屋。
这2类宅基地是被迫拆除的,可以领取拆迁补贴的:
①村民申请到的宅基地,在2年以上的时间没有用于房屋建设,一直闲置,属于闲置宅基地;
②村里修建公路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导致房屋不得不被占,而且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赔偿协议。
虽然每个地方的拆迁赔偿标准不统一,但是农民朋友还是不会吃亏的,一般都有十几万接近二十万左右,如果面积较大,再算上购房补贴和退地补助等,一家补偿40来万也是有的。
一、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
一、关于维护承包关系稳定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以2004年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格控制调整农户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发生转移(如依法调整、转让、互换、分户、合并等)或灭失(如依法征...
1.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
关于承包地登记的问题有哪些一、关于承包方分户的承包地登记问题承包方分户的,按照经村集体同意的分户承包土地协议进行确权登记,分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存在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后进行确权登记;协商不成的,由村集体依法进行分户发包(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
原居住地不得收回承包地。已婚妇女不能同时在两地占有承包地;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婚妇女取得承包地,因离婚或者丧偶到外村再婚,外村未分给承包地的,原村应保留承包地。 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达成了承包地分割协议,两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后女方...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政策、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
1.土地法律法规关于分地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土地所有权归属的规定及解读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1.宣讲法律法规简报 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简 报第 25 期全国培训活动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七日中央宣讲团首场宣讲在石家庄举行2008年3月3日至4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中央宣讲团在河北石家庄进行...
上世纪90年代,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为了解决土地频繁调整让农民没有稳定预期、不敢加大土地投入的问题,提出30年承包期内,不再进行大的土地调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项政策对稳定农村土地、促进农业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运行的过程中也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