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08年9月19日,登记股东为袁某(占股权比例10%)、刘某(占股权比例90%)。2015年1月26日,甲公司决议聘用韩某为甲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于次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2015年12月11日,韩某因未履行生效民事判决被立案执行,并被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后韩某因多起民事纠纷案件被法院立案执行,并多次被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8月24日,法院受理原告刘某诉被告甲公司、第三人韩某公司决议纠纷一案,刘某以韩某作为失信人员担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严重影响甲公司生产经营为由,请求:确认甲公司聘用韩某作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无效,并判决甲公司立即解除韩某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法院审理
涟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决定,聘用韩某为甲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于2015年1月27日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韩某最早于2015年12月11日被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晚于其被任命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刘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甲公司作出任命韩某为法定代表人的决定时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故对刘某确认甲公司聘用韩某作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无效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韩某在任职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外欠付债务,应当由甲公司通过合法程序解除其职务,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故对刘某要求解除韩某作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诉请,本院不予理涉。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现已生效。法官说法
公司诉讼是解决公司内部纠纷的重要机制,通过司法强制力的介入,可以在公司自治机制失效时,制衡和调整公司内部权责,帮助公司解决经营困境,为实现公司的意思自治提供制度保障。但司法介入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确立一定的边界,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公司治理首先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法律应当尊重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则下作出的决策和判断,对于公司能够通过内部决策机制或者救济程序解决的问题,法院不宜越俎代庖,否则难免造成股东或者其他权利主体的滥诉,影响公司运营的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韩某在任职期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甲公司才是解除韩某法定代表人职务、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责任主体。而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程序来解除韩某的法定代表人职务完全属于甲公司的自治管理职能范围。公司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系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向的人,因此由公司自行处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任命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等后续事项,无疑是最符合公司利益也是最有效率的。因此,无论是基于法律规定还是效率考虑,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列举的情形,首先不应诉诸法院,更不宜由法院代替公司作出决定。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公司内部决议的过程中,决议内容或者决议程序出现瑕疵,此时,股东则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介入对公司决议进行司法审查。
来源 | 江苏高院 转自涟水县法院
判决摘要:1、有限责任公司系具有自主决策和行为能力的组织体,虽然公司会由于内部成员间的对抗而出现机制失灵、无法运转,公司决策和管理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而陷入僵局,但是基于公司永久存续性的特征,国家公权力对于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主张必须秉持谨慎态度...
作为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既是一种重要的权利约束机制,也是一种重要的权利授予和救济机制。公司章程能否发挥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程度,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具有重大意义。公司法对公司组织和行为仅作出原则性规定,公司规范运作模式的形成以及对公...
案情摘要: 基本案情: 原告:吴玉婷。 被告:上海歆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原告吴玉婷诉称:原告系被告股东,持有49%股权。2016年2月27日,被告在原告未参加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了《上海歆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
法院的所谓老赖名单,不仅仅是指债务人有钱却赖着不给,而是指所有未按照借款协议或法院判决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债务人。所以,你这种情况既法院将你列入老赖名单没有什么问题。若你确实短时间内无还款能力,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双方可以接受的还款协议。通...
公司制的企业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公司所有人并不亲自经营公司,导致在实践中,公司经营人有时可能出于某种目的,在公司实际盈利的情况下,却不分配公司利润,进而损害公司所有人益。本文尝试通过长春中信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纠纷一案对上述问...
01如何确定股东有无原告资格?1法律规定有何要求?(《公司法》第151条)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提起诉讼,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持股时间条件: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股权;(2)持股数量条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而有限责...
讲个故事 张王两人为多年的好友。一晚,两人在烧烤店就某项目秉烛夜聊,越聊越兴奋,心潮澎湃之际,决定共同设立赚他一个亿有限公司。为表达彼此的诚意,两人发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由张爱财持股50%,兼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王惜命持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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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发生法律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法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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