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条件(贩卖毒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2023-06-06 12:59发布

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条件

一、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
  过失不构成本罪。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二、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
  贩卖方式既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为人请求对方购买,也可能是对方请求行为人转让;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给对方,也可能是间接交付给对方。
  在间接交付的场合,如果中间人认识到是毒品而帮助转交给买方的,则该中间人的行为也是贩卖毒品;如果中间人没有认识到是毒品,则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如何界定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尽管我国刑法已经对单纯持有毒品的行为专门规定了相应的刑罚,但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对某一行为究竟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贩卖毒品罪,由于涉及事实认定、证明标准把握及惩治毒品犯罪的需要等多种因素导致罪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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