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律师房产(继承律师房产南京)

2023-06-06 04:34发布

继承律师房产

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
  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户口本上如能证明是母女关系,你就算继承人之一。
  

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怎么分?

案情简介康某与朱某是夫妻,二人育有五女一子,分别为女儿康某甲、康某乙、康某丙、康某丁、康某戊和儿子康某己。康某于1992年12月18日死亡。康某与朱某两人的父母均早于两人死亡。 2013年6月13日,朱某在律师韦某、李某的见证下订立遗嘱,并录音录像。遗嘱内容为:本人因年事已高,现在****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下自愿立此遗嘱,以确认本人百年后财产的继承和分配分式:本人原住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新合村****号,自有房屋一处,本人系户主。于2013年3月8日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房屋征收办公......

江苏高院公报:继承人仅提供被继承人名字,能查询其房产信息吗?

编者说:陈森豪的父亲陈林与母亲浦絮飞于2006年7月离婚,陈林离婚后未再婚。陈林于2014年5月29日死亡,陈林的父母分别于1982年和 1997年死亡。为继承陈林名下遗产,陈森豪向南京市房产局的房产档案部门申请查询陈林名下的房屋登记信息。后南京市房产局认为陈森豪仅以陈林的姓名作为查询房产信息的检索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遂拒绝了陈森豪的申请。南京市房产局的该做法是否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本案收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2辑·总第50辑,具体内容推送如下:来源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

南京房产继承法院调解过户费怎么算(房屋继承更名过户费用怎么算)

一、这个法院收取诉讼费是有具体的标注的,刚才给你搜了一下,名字叫《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二、你说的情况属于涉及财产类案件:这是根据诉讼标的额收取诉讼费的; 三、具体的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是累进算的。 10000万元以下的,50元 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0%+3800元 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9%+4800元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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