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本来就是法院给律师的,不可以转交被告家属的.如果不满意可与对方协商解除委托关系....
让他在委托书写好自己承诺...
《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此条规定,笔者认为明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均存在问题。主要依据监管机关的审查判断和行业评判。在此前的《通知》中,并未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中的注意义务做特别注意和一般注意的区分,我们便可认为,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过程中始终应以律师的专业身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而《管理办法》第14条旨在强调律师在与法律相关业务事项上的特别注意义务,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却很有可能......
在聘请律师时,首先要看律师是否有从业资格,还有律师证等,是否负责主要是看你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你可以咨询一下其它的律师,评价一个律师是否真正尽到了应履行的责任。再者,也可以到司法局,律师协会反映情况。
律师有免责的, 法定免责外,律师不负责任,你就可以投诉律协或司法行政机关。 给你造成损失了,你可以要求赔偿的,或投诉解决或诉讼解决。
律师有免责的, 法定免责外,律师不负责任,你就可以投诉律协或司法行政机关。 给你造成损失了,你可以要求赔偿的,或投诉解决或诉讼解决。
律师有免责的, 法定免责外,律师不负责任,你就可以投诉律协或司法行政机关。 给你造成损失了,你可以要求赔偿的,或投诉解决或诉讼解决。
律师不尽责的表现 律师不尽责的表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缺乏行业道德。对客户、对医疗这件事情不负责任,对病情本身不负责任,甚至是对家庭也不负责任。不想自己能治病,却治了病的晚期,家属不想给治,只是想延长寿命,这是什么鬼?对方...
这是可以的,作为委托人,如果认为更换律师会更有利于你案件的操作,可以终止于原来律师的委托合同,另行聘请一律师。如果当时这个律师也向法院提交了你的委托材料,你应该向法院提交一份终止委托(原来律师)或是变更委托(告知新律师)的函,这样你新聘请的...
起诉书本来就是法院给律师的,不可以转交被告家属的.如果不满意可与对方协商解除委托关系.
要看具体情形和案件,律师没有做事不代表其不负责任,因为律师是按程序办事。如果确实是有事没办好,那才是不负责任。如果确实存在不负责任的情形,可以向律协投诉,向司法局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1、可以解除委托关系,另行寻找其他律师。 2、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