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共同产权的房产,一方去世,配偶首先获得一半,属于死者那一半由配偶与子女平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裁判要点1.起诉期限适用于与传统行政诉讼审查对象一样体现单方性、高权性特点的行政机关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等行为,诉讼时效制度则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提起诉讼或者其他因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一般而言,未约定履行期限的行政协议,行政机关在当事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行政机关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2.在要求履行行政协议案件中,可将行政协议作为主要证据和依据进行审查。既要对行政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要与保护相对人......
1.一户一栋政策是如何规定 原村民申请一户一栋非商品住宅申请建设资格的有关规定如下:1、关于印发《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05号文)的第四条规定:原村民是指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特区内截止1993年1月1日、特区外截止2003年10月29日)并参加本村劳动分红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每户原村民划定原农村宅基地或者非农建设用地标准中的一户,是指原村民的户籍单位,原村民中满30周岁未婚的(特区内截止1993年1月1日,特区外截止2004年3月31日)可认定一户。......
拆迁安置房子份额如何算 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决定。 原告李甲、李乙、李丙与被告李丁系被继承人张某的子女,坐落于浦东新区A处建筑面积为116平方米的房屋系被告李丁所有,上述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做在被告李丁名下。2005年底,上述房屋动迁,被告与拆...
一房2个户口拆迁怎么安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换的,各地政...
一、农村宅基地动迁法规定是什么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
随着我国道路交通的建设,难免会造成当地居民拆迁的情况。尤其是在目前高铁、公路的建设过程中,拆迁越来越多。因此,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对于被拆迁者来说十分有必要,更有利于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潍莱高铁潍坊征地补偿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呢?365律师小编...
该地块房屋征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按认证的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面积安置两种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被征迁人享受安置或符合购买的,统一安置到位于徽州路与清流路交叉口东北侧的苏滁产业园二...
一问: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会不会改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
分管征地、拆迁、安置的他 最终把自己弄成了拆迁户 他80年代即本科毕业,回乡工作后勤勤恳恳,不怕苦不怕累,短短几年时间就走上了领导干部的岗位,分管征地拆迁安置。 他天天和群众打交道,做起来不分昼夜,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经常是5+2...
一、老家的空心房无人居住,可以有偿退出宅基地吗老家的空心房无人居住的,如果当事人已经搬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与村委协商有偿退出宅基地,由村委与村民协商收回宅基地,而宅基地收回后当事人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管理,根据国务院、江苏省、苏州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吴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本办法。...
1.我国法律对农村宅基地的征收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