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 施 细 则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千五百元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七)诈骗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七)诈骗罪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三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