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区分

2023-06-06 14:38发布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区分

1【案情】

 2【分歧】

 3【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依据上述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后被驳回起诉。自第一次起诉之日应视为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此时开始计算的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起诉时,此时开始计算的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而不是保证期间。2016年6月15日,原告第一次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未超出保证期间。2018年4月11日,原告再次起诉虽超出保证期间,但因原告于2016年6月15日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过权利,故保证期间的作用在第一次起诉时已经完成,保证期间不再计算,转而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原告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未超过主债权合同及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故保证人依法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由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一样的。保证期间应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为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之间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方式以及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等均有不同的规定,这里分别阐述:

  一、一般保证。《担保法》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结合《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从判决或仲裁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的特征是:1、债权人要想让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2、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只能是诉讼或仲裁,而不能用其他方式;3、起诉或仲裁的对象只能是债务人,而不是保证人,因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4、主合同判决生效之日起,保证期间终结,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因此实现了从保证期间向诉讼时效的转换。

  二、连带保证。《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特征是:1、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方式即可以是诉讼或仲裁,也可以是其他方式;2、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中必须有保证人,可以同时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权利,也可以单独向保证人主张权利;3、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在主张权之日终结,从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综上,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权利,都可能导致保证人不在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行使权利,即变更了原有的法律关系,使保证期间的作用消灭。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行使了权利,在于维持原有的法律关系,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得以继续存续。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陶然 杨康辉


相关知识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20 22:46

    保证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债务承担】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担保期间如何约定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20 16:23

    担保期间如何约定 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不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保...

    贷款保证人(贷款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3-29 23: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

    债务加入和保证的区分认定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3-14 17:07

    债务加入和保证的区分认定——潘某诉山东某公司、杨某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判断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承诺构成保证还是债务加入,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若第三人具有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保证;若第三人为自己承诺承担的债务设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及债务范围,...

    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09-08 12:56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因担保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一般保证 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

    诉讼时效期间都有哪些(如何区分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3-20 11:57

    民事诉讼受时效限制,这也是提醒各位当事人尽快的主张自己的权利,以免超过了诉讼时效,影响到自身合法利益。而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有不同的期间,这也是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的。那究竟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呢?瑞律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承诺的无力偿还能力(无力承担)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3-28 07:25

    态度决定你的机会,你的承诺许给她了,你让她看到你的努力了吗?曾经许下的承诺,无力偿还.该如何?那就用别的方式来报答他 比如关心他为什么平安银行要你承诺无能力偿还所有欠款?因为平安是高利贷!要你承诺就怕你以后还不了款有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你!...

    担保续贷需要通知担保人吗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1-08-29 11:19

    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

    捷信贷款担保人有啥责任(捷信贷款担保人会上征信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22: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

    担保逾期法院起诉状-起诉债权人及担保人的起诉状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5-11 08:16

    你好,一般都是要整个了解案情,看过所有的证据,经过分析才可以书写起诉状,如果你在杭州,方便的话,可以前往我在城站火车站的办公室,携带相关案件材料,我帮你代书一份。担保过期法院怎么处理担保过期, 法院会依法判决,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