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双重赔偿

2023-06-06 20:45发布

交通事故中双重赔偿

在正常行驶过程中,被他人撞伤,事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现在我应当做什么,可向谁主张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已经就医确保安全的情况下,

第一,我们应当注意我方是否为正常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本条法律规定,只要我方满足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我方为非主要责任,即可申请工伤。我们可与公司联系,要求公司申报工伤,享受伤残保险待遇。

 第二,即使我方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亦不影响我方向对方主张要求赔偿,我方可同时向对方主张赔偿,获得双重赔偿。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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