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那么少量一部分人的行为举止总是异于常人,并且还喜欢故意挑事引发社会民众的恐慌,这种行为被我们称之为寻衅滋事。一般来说寻衅滋事只是违法行为,但当其性质恶劣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构成犯罪情节,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寻衅滋事罪。那么寻衅滋事罪是如何认定的呢?
一般来说,寻衅滋事罪都需要判断案件的情节是否严重,在司法实践时主要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这直接决定了对社会的影响。通常来说,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以及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是极为重要的。
2、行为的危害后果。行为的危害后果也是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之一,比如说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又或者说是否引起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以及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这些都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就比如说白天在公共场所进行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进行滋事活动危害性大。而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这一点也会被考虑进去。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其实就这一点来说和刑法中的累犯从严是一样的,如果行为人有过前科且屡教不改的,那么自然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会着重考虑,反之也是一样的道理。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是免费法律咨询网站,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导读:下面案例中,孟某伙同他人先寻衅滋事殴打李某、莫某、戴某等人,李某、莫某、戴某被打后趁机离开现场找到啤酒瓶工具后又折回殴打孟某等人,致孟某等人轻伤。李某、莫某、戴某被认定了聚众斗殴罪,从案情的叙述看,李某、莫某、戴某折回报复的行为系先前...
导读如何认定跟踪、纠缠、恐吓等方式讨债,理论界与实务界均有不同意见,其中张明楷认为:跟踪、纠缠、恐吓等方式讨债不宜定寻衅滋事罪,《刑事审判参考》第124集明确实施轻微暴力并强行同吃、同住、同行跟随讨债的,应认定为寻衅滋事!裁判理由如下:1、...
一、寻衅滋事会如何处罚判刑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
裁判要旨1.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利用虚假诉讼的手段提起民事诉讼,不宜认定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2.区分虚假诉讼罪与虚假诉讼型侵犯财产犯罪,应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分析其主观目的和具体行为,做到准确定罪量刑。基本案情公诉...
案情 2017年5月,钱某系未成年人,出于放假无聊或烧烤红薯的目的,在某村纵火十余次。其中,有几次是单纯玩火和烧烤,烧毁杂草等面积不到5平方米。情节最严重的一次是点燃了三户村民附近的草垛,草垛均独立燃烧,导致不同程度的毁损。认定 钱某纵...
1、《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
一、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1.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2.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
黄民喜等寻衅滋事案——使用轻微暴力帮他人抢回赌资的行为如何定性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黄民喜,男,1987年2月23日出生。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10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14年12月8日刑满释放。2017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抢劫...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