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最新裁定:?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而该房屋本来即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则无须另行办理产权过

2023-06-06 11:43发布

?最高院最新裁定:?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而该房屋本来即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则无须另行办理产权过

来源 | 民事审判

【裁判要旨】作为被执行标的物的房屋,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已约定归一方所有。因房屋本来就登记在该一方名下,故无须另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其即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在执行申请人没有提交新的证据证明上述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规避债务的情况下,法院判令不得执行该房屋并无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1530号再审申请人(申请执行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霍海燕,女,汉族,1964年9月8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委托诉讼代理人:戴遵海,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旭,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执行案外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浴楠,女,汉族,1977年12月24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金金,辽宁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范亚楠,辽宁拓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被申请人(被执行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楠,男,汉族,1978年5月20日出生,住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高伟,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霍海燕因与被申请人王浴楠、王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2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霍海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再审本案。主要事实和理由为:登记在王浴楠名下的涉案房屋原系其与王楠的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王楠因失火不可避免地面临巨额赔偿时,王楠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归王浴楠所有,而孩子却由王楠抚养。该离婚协议权利义务极不平等,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其有关财产分配的约定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在此情况下,案涉房屋仍系王楠与王浴楠的共同财产,霍海燕申请执行案涉房屋于法有据。

王浴楠、王楠分别提交意见称,涉案房屋属于王浴楠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执行标的;离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恶意串通问题。综上,霍海燕的再审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本院认为,作为被执行标的物的涉案房屋,在王楠与王浴楠协议离婚时,已约定归王浴楠所有。因房屋本来就登记在王浴楠名下,故无须另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王浴楠即对案涉房屋享有所有权。在霍海燕没有提交新的证据证明案涉离婚协议存在恶意串通规避债务的情况下,原审判决判令不得执行案涉房屋并无不当。

综上,再审申请人霍海燕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霍海燕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周其濛

审   判   员  麻锦亮

审   判   员  季伟明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法 官 助 理  杨泽宇

书   记   员  纪微微


相关知识

    最高法公报案例: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不以产权登记为生效条件

    来源:知识产权 时间:2022-01-27 14:04

    ▌裁判摘要: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对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所作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

    离婚财产分割中,房改房如何处理?

    来源:婚姻家庭 时间:2022-05-17 08:28

    房改房是与我国特殊国情相适应、在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背景下的过渡性产物。我国房改政策对于房改房购买资格条件作了严格规定,房改房的出售对象仅为单位职工个人,每名职工只能享受一次,且购房职工在购买时,考虑职务、工龄、年龄等多种身份因素,享受一定...

    婚姻家事不动产继承权纠纷案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3:55

    案情概况原告:唐某甲,女,28岁。被告:李某某,女,48岁。被告:唐某乙,男,14岁。唐某与被告李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一子唐某乙。唐某与前妻曾生育一女唐某甲,离婚后由其前妻抚养。唐某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婚姻中生下女儿唐某甲,第二次婚姻...

    未登记离婚时房子怎么分(离婚后的房子怎么分)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01:55

    (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房屋的价值; 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 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

    婚前买房,登记谁名就是谁的吗?切记:5种情形,不同结果!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4:37

    ▌看案例,前不久,六合法院便处理了一起类似的物权确认纠纷案件。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可是这段婚姻并没有持续很久。结婚四年后,双方提出了离...

    离婚时能分割家庭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几种)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2-02 21:30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   因此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另行订立...

    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女婿到底有份没份?(最高法观点+典型案例)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0:52

    导读:为维护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不侵害出资父母的利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针对这一内容,有些人误读为父母为子女买房,儿媳或女婿没份。针...

    婚前婚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有何讲究?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4-20 10:56

    案例钱先生的母亲为儿子儿媳在婚前出资买了套房,小两口因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吵了起来,钱先生母亲为了平息怒火,决定将房屋登记在儿媳名下,并以其名义办了住房按揭贷款。没想到结婚一年后双方提出了离婚,钱先生坚称房子是自家财产,而儿媳则坚持房子是自己...

    离婚拆迁该怎么办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0-29 18:14

    并且,我们简单地把离婚过程限定在拆迁期限或户口冻结期间。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婚前所有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方无权再占有、使...

    房产在老婆名下离婚怎么分配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02:03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如果产权证上就是您爱人一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属于您夫妻双方共同的资产。如果产权证上出了您爱人还有别人的名字就看两个人的在产权证上怎么填写所站有的比例。如果写您爱人50对方50%那您老公的50%属于您和您老公的共同资产。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