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隆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吴取彬律师综合编辑
导读:很多当事人(公司股东)都认为,公司负债后,只要股权转让出去,公司的债务就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了,但是法律顾问工作室今天告诉您,作为创始股东的瑕疵出资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出资义务。以下案例来源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公司法经典案例:
相关法条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案例
(本案例来自江苏高院关于公司法的十大经典案例)
【裁判要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其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受让股东承诺承担责任而免除。
【案情简介】
甲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两位自然人股东赵某、钱某各持50%股权。公司设立时,用于验资的资金来源于专门代垫资金的公司。在验资完成之后,甲公司遂通过借款等名义将1000万元归还给垫资的第三人。之后,赵某因与钱某产生分歧,决定将股权转让给孙某,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赵某完全退出公司经营管理,不再享有股东权利,对公司债权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孙某受让股权后缴足出资。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甲公司在股东会决议中亦载明要求孙某在限定期限内补足出资。之后,孙某未补足出资。
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股东赵某向甲公司履行补足出资义务。赵某抗辩称:向公司负有出资义务的应当是公司股东,其已不再是甲公司股东,对甲公司已不负有出资义务;股权转让时对于出资未到位这一事实,受让股东孙某知晓并承诺履行补足义务,即使原股东负有补足义务,也已经转让至新股东名下;甲公司对前述情况清楚并接受,故已无权再要求原股东赵某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为法定义务。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转让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因此而免除,公司仍有权请求转让股东承担相应责任。受让股东孙某承诺补足出资,公司曾要求受让股东补足出资,均不能构成对原股东赵某法定义务的免除。
遂判决:赵某向甲公司履行补足出资的义务。
【案例意义】
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到位的情形并不少见,而瑕疵出资股权的转让涉及到补足出资责任主体的法律问题。由于对出资不实之法律责任不够重视,实践中不少人对其中的问题,如补足出资义务是否随股权转让一并转移等,认识不清;有的投资者对其中的法律风险警剔性不高,受让股权后还来不及经营即已陷入出资不实的纠纷中;部分不诚信的投资者甚至试图通过股权转让金蝉脱壳,企图从出资义务中逃之夭夭。
通过本案例需要澄清的是,股东的出资义务是法定义务,股权转让时如存在出资不实情形,原股东的补足出资义务不因股东身份尚失而免除;且因该义务的履行涉及到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包括受让股东、公司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免除该项法定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受让股东知晓并承诺由其补足出资的,相关的法律后果是出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对于补足出资义务应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可以选择向两者中任何一个主张权利,亦可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责任。
另强调,如果受让股东明知股权存在瑕疵仍受让的,无权在接受股权后再要求出让股东补足出资,有权要求的主体为公司或公司债权人等其他主体。
●近年来,争夺股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尤甚。股东身份长期真假不分,必然阻碍公司正常经营,增加股东行权成本,挫伤投资热情。●裁判机构面对林林总总的证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当将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区分为三个...
自然人在成为公司股东应具有审慎的态度,避免日后因公司债务而面临被债权人起诉或成为被执行人遭受财产损失等情形。 初创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何设置才合理 1、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 股权结构平均化,在企业发展了一段...
裁判要旨:股东抽逃出资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即使公司注销,抽逃出资股东也应对债权人在应缴的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补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让抽逃出资股东股权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案情...
01案情简介 关某某、张某注册成立汉丰公司,工商登记关某某占69%股份,张某占31%股份。公司注册时经过验资,登记后关某某、张某又将注册资本金全部抽出。由于公司成立后市场不景气,且两人未有行业经验,公司经营一年后,状况不佳,后关某某、张某...
案情: 2011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持有的丙公司60%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于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60万,分别于股权变更登记时及之后的第一、第二个月内各支付...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造成公司或者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损失而产生的纠纷。 实践中,出资是股东最主要的法律义务,公司是行使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
作为舶来品,对赌在引进中国后,却已然变味。企业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签订不平等条约。于是,越来越多投融资双方对簿公堂的事件发生。当你与PE、VC签订认购股份协议及补充协议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则一不小心你就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以下为你总结对...
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股东出资纠纷是指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造成公司或者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损失而产生的纠纷。 实践中,出资是股东最主要的法律义务,公司是行使追究股东出资责任的...
股权结构关系到公司的团队搭建,利益分配与公司治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伙人委员会与控制权)。股权结构是公司的地基,股权不健康要么调整成本巨大,要么船大难掉头。 以下是我们建议投资基金要慎重投资的8种股权结构: 第一种 没有信任基础...
目前中国进入大众创业、万人创新时代,大家都忙着创业创新,殊不知创业也是一场法律战争,下面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干货,以防初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落入法律的大坑。(一)如何选址?除了常规需要考虑的因素之外,提醒关注拟注册地提供的税收返费等优惠政策,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