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有财产还执行案外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是不会执行案外人财产的,只有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才会执行有利害关系案外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五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异议之诉管辖法院
最高法院《执行程序解释》第18条、第22条对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作出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即“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在适用上述原则确定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案件,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最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管辖。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是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确定的。
2、在执行竞合的情况下,多个法院对执行标的物均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向最先采取执行措施的法院提起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有可能在多个生效判决中承担债务,因此可能系多个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物可能被多次查封,在多次查封时,应以首先对争议执行标的物采取措施的法院为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
依据法律规定:在案件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下列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1)所有权; (2)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留置权、质押权等); (3)其他物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承包经营权等)...
如果你与判决没有关系,执行你的财产,你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提交证据,法院会审查的,异议成立,法院停止执行,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对法院的执行法官有异议该怎么办上诉执行异议有一方不到庭会怎么办有厉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执行不...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二)(三)》,分别就:1.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原则及程序性问题,2.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3.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
案情摘要1997 年 6 月,甲银行向乙公司发放贷款 1000 万元,期限1年,乙公司以其拥有的 13 亩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 10 幢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乙公司尚欠 700 万元本金及利息未...
1、在财产保全中,财产范围的确定:是诉讼当事人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确定财产范围;由法院依据职权作出的,由法院决定。 2、房产产权不清的、没有房产证的一般不给予保全。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
最高院判例观点:对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大额存款,如果无证据证明该存款的来源,那么即使登记于未成年人名下,也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处理。 在执行审查程序对存款是否实际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入手: (1)案外人对未成年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三)(2019年3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次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3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4次审判委员会,就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权以及其他财产性权...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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