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法规规定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
住建部没有取消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一级建造师(Constructor)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
1、一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扩展资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般导致原因:建造师聘用单位破产、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年龄超过65周岁、自身原因导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二级建造师申请材料分别是: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二级建造师再次注册: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继续教育的学时情况:注册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个学时的继续......
目前二级建造师证书领取的省份还不多 因为二建地域性的限制 所以每个省份领取的时间 是不一样的。。。二级建造师考试一直未取证和注册,成绩会不会取消?三年内必须注册,否则取消。二级建造师证书逾期注册和失效怎么处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般导致...
标题:佛山一级建造师逾期未领取怎么办?一级建造师未延续注册怎么办? 导语: 作为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是必须拥有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佛山一级建造师可能会逾期未领取或者未延续注册。那么,佛山一级建造师逾期未领取怎么...
1.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新教材考试大纲是什么 您好,2019年二级建造师新教材《法律法规》考试大纲如下: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2Z201030建设工程...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百,是一次性的,跟学历证书一样,只要没有非法欺诈行为被撤回证书,为终身有效,不会作废,度也不用再考。但是,要使用资格证书,必须取得注册资格。超过三年未注册,回必须接受本专业120课时(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的继续教育并...
二级建造师证 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二级建造师考试题型和分值是多少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卷面分值100分,单选题60 多选题2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卷面分值120分,单选题70 多选题25《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卷面分值120分,单选题20 多选题10 案...
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建造师通常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般导致原因:建造师聘用单位破产、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年龄超过65周岁、自身原因导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二级建造师申请材料分别是:建造师注册...
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记得采纳)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 部,国 资 委管理 的 有关企 业 :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