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组织调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合并,作为第四项,修改为: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第八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组织调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二、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合并,作为第四项,修改为: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但不适用于复婚夫妻; 第八项改为第七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一级至六级的残疾军人,一级至五级的因公(工)致残人员,只生育一个......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修改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二、 第六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第十八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受其委托的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与已婚育龄人员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计划生育合同应当明......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举报应当组...
年龄够了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经过街道办事处。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五)未满法定婚龄生...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修改为:人口和计...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经1987年7月2日四川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5次修正,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
北京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
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2002年11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2014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