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5]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
最高法院公报案例:李维祥诉李格梅继承权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2/2009年|总第158期|第37—39页裁判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已经去世的老人的农村承包地占地补偿款,其他尽赡养义务的三个子女是有权分配的。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应得收益可以继承。而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以保障失地农户将来的生产生活。 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
目前,法律暂无关于农村机动地发包的程序性规定,但是土地承包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这是进行土地承包的第一步。之所以强调承包小组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主要是基于几点考虑:一是选举产生单...
土地互换合法吗土地互换是不违法的,双方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互换在农村普遍存在,是一...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但是,对于以家庭承包为主要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究竟是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自然人还是应当是自然人所代表的承包经营户?如张三诉中杨家湾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张三是否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笔者认为,张三仅仅是农户代表人,...
但是,对于以家庭承包为主要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究竟是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自然人还是应当是自然人所代表的承包经营户?如张三诉中杨家湾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张三是否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笔者认为,张三仅仅是农户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案情】易先银、吴开先系易德勤的父母,易先银因早年在外工作,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984年第一轮土地承包时,以吴开先为户主,与家庭成员倪成英、易德勤等共同承包了习水县土城镇青春村的2.2亩土地。1996年,易德勤因结婚将户口迁入习水县民化...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该法第十五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
来源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一、二轮土地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考人国家公务员或农转非的,发包方能否收回其承包地?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