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条件:一是城市常住人口;第二个就是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城市的人均收入标准,这个标准多少,由城市政府定;第三个条件就是人均住房面积十五平米且最高面积不超过五十平米;同时还有一个什么标准就是以前享受过经济适用房不能再第二次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只能享受一个。如果两者同时做一下比较,就是廉租房是城市低收入家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来解决廉租房。答案补充申购经济适用房:一人户年收入须低于2.27万元 此前,北京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统一为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并没有根据家庭成员的多少来区分。而本次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将首次按人数进行划分:1人户、2人户、3人户、4人户、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上一年年收入应分别低于22700元、36300元、45300元、52900元、60000元。 另外需要满足的三个申购条件分别为:首先,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北京市户籍满5年。其次,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低于27万元,3人户低于36万元,4人答案补充户低于4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第三,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按照试点政策的规定,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将执行新的配售标准,即人均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左右。区住保办按照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及房源数量、户型,确定申请家庭的摇号顺序,再统一组织摇号。 配租廉租房:不足10平方米实行租金补贴 根据申请家庭统计表,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北京市户籍满5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答案补充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 要求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面积,控制在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含原住房面积)左右。配租面积不答案补充足10平方米的,实行租金补贴。 经适房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 在长达10多页的《北京市宣武区城镇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中,主要包括申请家庭主要成员的户籍情况和亲属关系;填报家庭成员现居住地的房产情况,根据
租赁合同,填写租住公房或原拆迁房的面积;家庭成员根据单位或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分配证明等;以及对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需求情况等。 此次试点将由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建立三级审核、二次公示的审核制度。凡是申请保障性住房或租金补贴的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相应材料,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答案补充保障管理结构三级审核和街道(乡镇、区县)两级公示后,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知中规定,经济适用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行居住,不得用于从事其他活动。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得私自出售,但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回购。 申购经适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计算 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计算; 居住私有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 配售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计算公式: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申请家庭居住地房屋使用面积+申请家庭成员他处住房使用面积)/申请家庭居住地长期共居人口。|||依《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三个条件:户口,现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状况。{详见楼上朋友“魅”的回答} 要注意的是,你没有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曾经买过但5年期满卖掉了或者因特殊原因政府回收了,现在住房状况满足条件(二). 不过,法规是这样规定,但实际上经济适用房领域现在管理比较混乱,很多人买了房都用来交易或出租。文书容易伪造,情况写得惨一点,不会有人找会计师来给你核算核算。主要看权力上位者是否高兴给你买房资格。答案补充(优惠政策)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办理,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取得了经适房购买资格的,贷款优先。答案补充办理申请: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簿、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证明或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等资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房产部门申请核准购房资格。答案补充申请条件:第二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资格申请、公示、核准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市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上年末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区房产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在申请人住所地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家庭人口、现住房面积、收入等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无人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提出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部门发给《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申请人凭该证明可选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有效期为24个月。 答案补充 前款规定交纳收益的具体比例由市房产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所交纳的收益,由征收部门集中向市财政部门上缴,专项用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出售给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答案补充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用途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及价外收费的,由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擅自向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对外出售集资合作建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房产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与商品房价格差。 第三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产部门追回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由购房当事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予以行政处分;对出具虚明的单位,由房产部门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房产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对象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动迁补偿将推套型保底
市房管局:今年旧区改造试行事先征询制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昨天透露,本市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估计今年4、5月份就要正式出台;下半年会选择三个区来试点经适房,在经适房的准入条件的问题上,不仅可以根据现在行政管理的手段查到申请人房产的面积多大,还将与金融资产管理部门协同,了解申请人的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状况。
经适房:大都靠轨交
刘海生表示,去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对《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听取意见。 目前,这些反馈意见的汇总分析......
南昌经济适用房上市细则
南昌经济适用房上市细则是关系到广大群众生活的大事件,其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经适房多为集体企业或合作经营企业购置,每年需缴纳租金和折旧以及利息和年金费用,但是由于房产税的开征,即使是获得了购买资格,也会因为国家征收较高的土地增值税而被定价高租不去,而且是阶梯式的,需要找到合适价格的房子,从而造成库存压力。另外,经适房到市场交易,面临的还是流转环节的税费问题,上涨率很高,可用于自住但作为投资,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南昌经适房可以买卖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