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案例【2021】288近日,青岛中院发出禁令,依法裁定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害《玉楼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受理一起针对国内某知名视频网站提起的诉前行为保全案件。申请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及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经著作权人许可,享有电视剧《玉楼春》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申请人以某平台(含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存在大量侵权视频为由向青岛知识产权法庭提出诉前禁令申请。青岛知识产权法庭经审查认为电视剧《玉楼春》在优酷视频独家上线,在案证据可以证明该作品属于热播剧,涉案平台......
一般我们所了解的侵权行为都是指侵犯他人肖像权、专利权或者是商标权的行为,但是现在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也正在普遍化,就是网络侵权行为。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发生的侵权行为,那么,网络侵权律师会怎么处理?律师会根据网络侵权的种类进行相关给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网络侵权种类具体介绍如下: 分类 最高法界定网络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0号,201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最高法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2020网络侵权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20号,201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1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
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侵权购买书籍仅仅是取得书籍的所有权,未与著作权人形成合意并且明确授权或者依据著作权人单方意思许可或者转让权利的,并不意味着附着在书籍载体上的著作权也一并概括或者具体的转移。假设在没有《著作权法》第22条对于合理使用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2001年我国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改,新修改的著作权法肯定了网络传播权,承认网络传播权是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的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
自己在网上购买的电子书,能像纸质书一样,分享给别人看吗? 近日,厦门市区法院公布了这样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某网友将购买的电子书上传至网络图书馆,结果被告索赔20万。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
【判决要点】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明确了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判定思路:首先应按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若损失难以计算,则可按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若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都不能确定,则可酌定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实际损失和违...
网络歌手翻唱是否侵权 一、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
一、?翻录网络文章侵权吗如果翻录网络文章是属于下面的情形之一的,就没有侵犯作品或作者的著作权的相关法定权利,不属于违法行为:1、已经在正式渠道付钱购买,2、没有公开传播给其他多人或公众(指人数众多,不特定群体的人等),只是供自己观看的,3、...
超链接(hyperlinks)是一种在INTERNET上获取信息的工具,它只是提供一个计算机能看懂的文件地址,并没有对被链接的信息做任何形式的操作,因而不构成复制、发行和演绎侵权,尽管它侵犯了公开传播权,却属法定许可。根据商标法,超链接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