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首次为环境损害赔偿案当原告
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1441余万元
1月24日,记者从市一中法院获悉,由市人民政府、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诉重庆藏金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金阁公司”)、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旭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已经结案,判决于近日生效。被告藏金阁公司与首旭公司被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41余万元,并在省级或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
该案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次以赔偿权利人身份
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近两年偷排放废水14余万吨
据该案承办法官市一中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贾科介绍,藏金阁公司位于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内,入住园区的电镀企业产生的废水由藏金阁公司的废水处理站负责处理。
2013年12月
藏金阁公司与首旭公司签订《电镀废水处理委托运行承包管理运行协议》(以下简称《委托运行协议》),首旭公司开始承接藏金阁电镀工业中心废水处理项目。
自2014年9月起
藏金阁公司和首旭公司在明知其废水处理站1号综合废水调解池中,存在一根未经封闭的120毫米管网与市政废水管网连通的情况下,仍然利用该管网将未经处理的含重金属废水直接外排流入长江。经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调查查明,从2014年9月1日到2016年5月5日,共违法排放废水量达145624吨。
同时,经采样监测分析,废水中铬、锌、铜、镍等重金属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某种重金属浓度竟超过国家标准189倍。经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评估表明,该案违法排放电镀废水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高达1441万余元。
两被告连带赔偿1441万余元
用于开展替代修复
2017年9月26日,市一中法院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违法排污是首旭公司的行为,与我公司无关,应由首旭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在庭审中,藏金阁公司辩称,因其与首旭公司签订了《委托运行协议》,所以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法院认为,藏金阁公司作为排污主体,具有监督首旭公司合法排污的法定责任,依照《委托运行协议》其也具有监督首旭公司日常排污情况的义务,本案违法排污行为持续了1年8个月的时间,藏金阁公司显然未尽监管义务,应当对环境污染后果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对藏金阁公司和首旭环保实施的违法排污事实予以确认:
》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41万余元,由重庆市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和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结合本区域生态环境损害情况用于开展替代修复;
》判令二被告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在省级或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将探索采取分期赔偿
1月22日,重庆日报、重庆晚报等媒体刊登出一封署名为藏金阁公司和首旭公司的公开道歉信。
长江水域生态系统的维护涉及到千家万户乃至子孙后代的利益,通过法庭审判,我们对于自身过错和危害后果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悔意,在此真诚地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这两家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是因为该案件损害的并不是某一个民事主体的私利,偷排废水进入长江,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贾科说。
据了解,目前,两家公司有赔偿的意愿,但由于赔偿能力不足,接下来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探索采取分期赔偿的方式进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谁具有举证责任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一般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举证的事实包括生态环境受到损害、所需修复费用、损害赔偿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六条...
案号:一审:(2014)南法民初字第06314号;二审:(2016)渝05民终4351号。裁判要旨开发商对被政府征收而尚未达成补偿协议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否则属违法行为。开发商强制拆迁致使被拆迁人遭受损害的,其损害赔...
一、环境污染损害诉讼时效的问题 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现存的诉讼制度中存在一定问题,一是由于原告资格的限制,使得在中国提起环境民事诉讼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二是在许多情况下,因侵权人不明,受害人无法提起诉讼;三是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诉讼往往...
污染环境侵权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环境污染侵权中,举证责任分配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6日,腾某因广西省**隆安危险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查明,原告滕某承包了110亩的林场,被...
【关键字】环境污染侵权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间接损失 【案情简介】 原告:王*祥被告:宁波市北仑区白峰上阳电化一厂 被告:宁波市**区白峰上阳氧化厂 原告王*祥于1991年1月向白峰镇下湾村承包淡水鱼塘47亩,从事淡水水产养殖,每亩每年向村里...
福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6种情形将被追责福州新闻网3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建设更加清新宜居的生态福州,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重要内涵。近日,福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案情]原告吴某在某河段上围栏养鱼,2002年10月4日晚原告发现其河中养的鱼开始死亡,遂将河中死鱼捞出放在家中。次日如皋市环境监测站接报后赴现场进行了勘察并提取了水样,后经鉴定河水不超标。10月6日如皋市渔政管理检查站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和勘...
案情 2008年2月21日,原告黄某承包了本村的湖面50余亩来养鱼、养鸭。7月10日下午,被告吕某、张某、杨某到原告承包的湖面上游约六七十米的河里用蚊香、安眠药、酒精、树根等毒鱼。三被告毒鱼处与原告承包湖的水域相通。原告发现鸭在抢吃被毒的鱼...
关键词:法院认定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近年来,由于养殖业的发展,因水环境污染诉之法院的案件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水环境污染损害机理复杂,法院究竟如何认定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往往欠拖不决,或者以原告证据不足而判受污染损害者败诉。笔者认为该...
案情介绍原告重金购置房屋一套。入住后,原告发现房屋连续24小时不间断受到噪声干扰,上述噪音源来自于房屋所在楼栋地下二层的中央空调制冷系统,该系统的所有人为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人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按该中央空调制冷系统原状承接了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