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

2023-06-06 08:52发布

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

破产是一种法定的偿债手段. 该法起草之时,试图通过引进重整制度与管理人制度等先进的破产制度,实现其市场化破产导向的目标。因此,该法被法学界给予了极高评价。 一位资深的香港执业律师认为,从形式上看,新《破产法》的先进性超过市场经济法制更发达的香港《破产法》。 在新破产法的制度设计中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重整制度,为此新《破产法》中专设一章,对重整制度专门作了规定。可以说,新《破产法》中重整制度的引入,填补了中国市场经济法律的空白。 但由于对该制度理解认识不足,导致在具体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影响了企业重整的实际效果,部分企业的重整甚至偏离了该制度最初的立意。 近期,《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新《破产法》起草组成员李曙光教授,对重整制度的原则做了详尽的解读。 《中国经营报》:在《破产法》实施的4年多时间当中,重整制度的实施情况如何? 李曙光:自2007年6月1日新《破产法》实施以来,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一直在跟踪《破产法》实施以后的情况。 根据我们掌握的数据来看,目前破产重整案件中,上市公司的重整36...破产是一种法定的偿债手段. 该法起草之时,试图通过引进重整制度与管理人制度等先进的破产制度,实现其市场化破产导向的目标。因此,该法被法学界给予了极高评价。 一位资深的香港执业律师认为,从形式上看,新《破产法》的先进性超过市场经济法制更发达的香港《破产法》。 在新破产法的制度设计中引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重整制度,为此新《破产法》中专设一章,对重整制度专门作了规定。可以说,新《破产法》中重整制度的引入,填补了中国市场经济法律的空白。 但由于对该制度理解认识不足,导致在具体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影响了企业重整的实际效果,部分企业的重整甚至偏离了该制度最初的立意。 近期,《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新《破产法》起草组成员李曙光教授,对重整制度的原则做了详尽的解读。 《中国经营报》:在《破产法》实施的4年多时间当中,重整制度的实施情况如何? 李曙光:自2007年6月1日新《破产法》实施以来,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一直在跟踪《破产法》实施以后的情况。 根据我们掌握的数据来看,目前破产重整案件中,上市公司的重整36起,非上市公司重整大概有近200起。 总的来看,《破产法》在引进重整制度之后,在中国已经开展实施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破产重整制度在立法预期与司法实践之间,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中国经营报》:重整制度是新《破产法》借鉴国际经验引入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设计的初衷和基本原则是什么样的? 李曙光:新《破产法》草案是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完善的一部界标性的法律,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制度设计,就是重整制度。 重整制度的前提实际上是基于市场经济的一个假设,这个假设就是优胜劣汰的原理。 在现实社会当中,很少有哪个企业是在一夜之间突然死去的,我们看到大多数的案例中,企业从生到死是有一个过程的。 在这个从生到死的过程中,有的企业可能会得到拯救,比如通过外部资产注入、改变经营方案等,从而恢复生机。 正是基于这样的假设,新《破产法》中设计了重整制度,目的是使得陷入经营困境当中的企业,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重整获得新生。 所以《破产法》在重整制度设计当中,有五个基本原则,第一就是拯救的原则。 《破产法》对陷入流动性困境的企业提供了三个制度选择:重整、和解以及破产清算。《破产法》的第八章规定重整制度,第九章规定和解制度,第十章规定破产清算。其篇章结构的布局就反映出这是一部拯救型的《破产法》。立法鼓励陷入流动性困境的企业先选择拯救程序,只有确实没有拯救的能力或者拯救价值的企业才选择破产清算作为最后的选项。 第二是市场化的原则。也就是说,重整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它必须遵循市场化的原则,按照价高者得,自由交易,非强制性这样一些原理来运行。因此,重整制度的本质应该是市场化的自由选择。 第三是商业交易的原则。重整制度的本质就是谈判,就是利益各方一个博弈的过程。因此,在重整过程中充满了商业谈判,商业交易和商业协调,而不是一方的独断或者是一方的专制。 第四是让债权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该原则作为重整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贯穿始终。 新《破产法》规定重整制度的首要立法预期是拯救营运价值,这是重整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但是,任何制度都是由具有不同利益偏好的具体的人来执行的,在公司重整制度框架下,不同参与人的私利和困境公司的利益很难一致。 在诸多的利益主体考量中,债权人的利益应该被最大化,否则企业破产重整就失去了意义。 第五个原则是防止欺诈的原则。因为在重整过程当中,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很多,比如债权人、债务人、出资方股东、担保债权人等,每一个人都想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因此,不排除有一些人会在重整过程进行欺诈行为,会披露一些不真实的信息,或者是进行内幕操控、内幕交易等等。所以,防止欺诈是重整制度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中国经营报》:新《破产法》中具体设计了哪些制度来落实上述几个基本原则? 李曙光:在重整制度当中,根据上面五个原则做出了五个重要的制度设计。 第一就是重整程序的启动。实际上破产重整的门槛是非常低的,这是因为我们假设市场经济中的当事人都是诚信的,如果大家都欺诈都是不诚信的,那任何法律制度都是没有用的。 所以,在重整的启动方面,立法者不怕你作假,你作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为此,把重整的启动门槛降低,只要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当中,想重整的话,实际上都可以重整。 当然,我们也限定一些必要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相对于清算来说,门槛要低得多,甚至可以说没有门槛。 第二个制度是贯彻当事人自治的原则。重整是一种市场化行为,应该由当事人采取意思自治。 1986年颁布的《破产法》行政色彩浓厚,而新《破产法》的立法目标是实现破产的市场化导向,摆脱行政主导模式,当事人自己能解决的问题,法院尽量就不要去管。 为此,在新《破产法》当中引入了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就是DIP制度,我们把它叫控制债务人,或者叫经管债务人。 控制债务人来负责企业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后企业的经营管理。《破产法》的第73条做出了规定,即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债务人去自行管理。 跟控制债务人相关的是管理人的设计,在重整过程当中,有三种形式的管理人,第一种是作为监督者的管理人,也就是说在DIP状态下,管理人去监督债务人的管理。 第二种是管理人作为DIP的一种替代,就是如果DIP的债务人本身的管理层出现了比较大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用管理人来替代,因此此种管理人被称为重整人。 第三种管理人就是重整计划批准以后的执行期间,对于重整计划实施监督的人。 第四个制度设计是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是重整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企业能否摆脱困境的一个很重要条件就是它的重整计划和经营方案。 为此,新《破产法》第81条以强制性规定的方式,为重整计划的内容列出一份开口式的清单。该清单包括8项,其中第一项就是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另外,《破产法》第87条规定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必须遵循的标准,其中第6项规定:“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 第五个制度设计就是表决机制。重整当中的一些具体程序,比如重整计划、经营方案的确定都需要经过表决。这是出于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虽然新《破产法》第87条规定有强制裁定的制度,但是法院使用强裁的时候要非常慎重。一般来说,我们对强裁的制度设计是在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已经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同时当事人又有一定的重整意愿的前提下,法院对于有充分证据的,有充分商业前提的重整案件可以实行强制裁定。

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重整计划制度是什么意思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它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典型与极致。该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

公司债务重组什么意思(公司无力偿还债务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据这一规定,申请重整的条件有两个,其一是债务人有前款规定情形,即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其二是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债务人具备这两个条件之一的,债务人重整条件成立。问题是,当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时,债权人是否可以申请对债务人重整?  债务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情形,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一、破产重整的概念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恢复生机的机会。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

破产重整是什么意思


相关知识

    小额债权破产清偿特别保护是什么意思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20 08:47

    小额债权人一般属于弱势,应给予特别保护。我国新《破产法》允许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增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在制定重整计划时,可以对小额债权人规定较高的清偿比例和较短的清偿期间,有利于简化程序、节省费用、提高效率。...

    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7-13 15:09

    一、裁定破产重整后是否可以和解在破产重整期间不能申请和解,但是,如果重整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可来以申请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源: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是一个意思吗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4:04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是一个意思吗 破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不是一个意思。重组与重整都是在公司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进行救助的一种措施。由于两者称谓相似,措施相近,目的相同,因而易引起混淆。但两者也存在本质差异,如法律依据、程序、参与主体、效率等各方面...

    重整和解逾期申报-重整和解逾期申报怎么写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12-14 03:04

    一、债权人申请重整,债务人是不能申请和解的,须按照法律规定拟定重整计划。二、新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其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

    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异同解析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1-08-31 02:47

    公司重整与破产的异同解析 1、程序目的相同。如果说破产和解是对传统破产法的第一次否定,那么破产重整则是对传统破产法在更高层次上的背离和重塑。其目的均在破产清算程序之外,引进破产预防的程序机制,从而使破产法在更大系统上臻于完善。因而从法律部门...

    说说企业破产预重整制度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0:52

    预重整案件在我国大陆不断增多,最高法及地方省、地市法院也相继出台了有关预重整制度的会议纪要、审理规范/指引等司法政策性文件。 近三年以来,预重整案件在我国大陆与日俱增,如火如荼地发生于我国各地实践之中。 ...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0:50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的...

    深圳大世界商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7-19 08:13

     一、基本案情二、审理情况三、典型意义  1、立足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创新解决跨越新旧法的法律适用问题。 本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实施前受理并宣告破产清算、施行时尚未审结的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债权人向...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体现了破产债权人的权利吗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1-09-01 07:09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体现了破产债权人的权利吗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体现了破产债权人的权利重整计划被法院批准后,即对所有债权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重整计划的执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主体,即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7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债...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6:34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不同之处是什么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债权人包括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个利害关系人等均参与重整程序的进行。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