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放股息红利的形式虽然有四种,但沪深股市的上市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一般只采用股票红利和现金红利两种,即统称所说的送红股和派现金。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股息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 当一家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 在以前的股票有纸交易中,为了证明对上市公司享有......
一、股权登记日什么意思 股权登记日是指董事会规定的登记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名单的截止日期,股权登记日通常在股利宣告日的两周以后,在股权登记日拥有公司股票的人能够分得股利。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股权登记日后......
一、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什么意思 是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一......
【案情】2015年12月11日因A公司需要贷款,李某将名下股权比例为35%的股权变更登记到王某名下并办理工商登记,A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某变更为王某。因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李某与王某在2015年12月1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时王某向...
送股是指上市公司将利润(或资本金转增)以红股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使投资者所持股份增加而获得投资收益,配股是上市公司按一定比例给予投资者再次投资股份的机会,这并不是一种利润分配方式。分红是指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股利,这种分配方式需交纳所得税,...
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那么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条款是什么?主要包括知情条款、优先权条款、转让标的条款、价格的确定方式等等。 一、知情条款 这类条款的名称并不固定,有时也可以用受让方申明的方式出现。它主要是用来保护转让方的权益。这主...
1 出资证明书 2 股权转让协议 3 股东名册 4 公司章程等公司登记类文书 公司章程等登记类文书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效力,属于股权的对抗要件,未经登记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化的成熟与完善取决于市场秩序...
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应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实践中,往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并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这样的行为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本期小编针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法信 ·裁判规则1.股权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裁判要旨 案情摘要: 鑫丰汇川公司、百乐基公司、左明以及温某系泛珠泉公司股东。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左明将泛珠泉公司10%股权,以零万元转让给鑫丰汇川公司。该股权转让协议头部和尾部的左明签字,均非左明本人所签。...
案情:2004年4月,被告与第三人宁波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被告持有60%的股份。2007年3月,被告发现因经营效益比预期的差,遂决定将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经他人介绍,原告以248万元的价款购买被告20%...
伪造转让股权无效,真正股东可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和恢复股权比例裁判要旨通过伪造股东签名,制作虚假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股东股权的行为无效。即使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被处置的股东仍可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和股权比例。案情...
在公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的实务中,往往会出现以伪造股东签字的方式转让股权的情况,其中涉及股权转让人、股权受让人、股权受让人再次转让的受让人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均需要维护。齐精智律师提示股权转让中伪造股权签名导致的利益冲突,各方主体方均可以提起行...
裁判要旨以让渡股权的方式设定担保作为一种新型的担保方式,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且该种让与型担保灵活便捷可以方便当事人融资、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应视为当事人在商业实践中的创新活动,属于商业活力的体现,不应以担保法未规定该担保方式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