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你跟死者是贷款人,你内为朋友是保人,!
从法律上讲,你可以和他通过有关部门帮你们调解和分配各自所因该承担的责任,!
分析:1、此案中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和赠与法律关系。2、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换言之,即便没有借据,也应认定借贷法律关系成立。自然人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视为无利息。未约定归还时间,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归还,但应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在借贷法律关系中,王某作为债务人应当偿还所借债款,但该案中,未约定利息,故债权人无权要求王某偿还利息。3、该案的赠与法律关系中,赵某无权请求王某偿还赠与物。王某若在赵某给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则其行为侵犯了赵某的债权,构成债的不履行,应承担法律责任。困难:1、要正确区分恋爱......
在恋爱中,男女相互给付财物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是因一方经济困难产生的民间借贷,有的是为表达爱意和联络感情的无偿赠与,有的是共同生活支出的必要花费。恋人因为关系亲密,处理金钱往来一般比较随意,借贷一般也不打借条,而双方一旦分手,金钱的纠葛很可能随之而来。文章来源:法务之家综合投稿:tougao@askmylawyer.cn案情回放邹女士与麦先生曾为恋爱关系,交往期间存在着多笔金钱往来。后因为感情不和分手,分手时两人私下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协议载明了双方曾为情侣关系,分手后因存在经济纠纷,邹女士......
民事起诉状(适用民间借贷) 原告:李*,男,196*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慈溪市浒山街道***幢***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告:胡**,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慈溪市宗汉街道********组**号。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胡**即时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万元(如约定利息,请求中应当写明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 200*年*月**日,被告胡**因需向......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当下,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甚至,以此标定相互的信任、感情的深度。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为提示情侣理智对待感情,减少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发生,二中...
女方要承担共同责任有这样一个案例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但没有打结婚证后来男的买彩票中了大奖女方要求平分奖金男方不同意女方提起诉讼后来她官司打赢了关于借钱的法律案例提问!分析:1、此案中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和赠与法律关系。2、借贷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民事起诉状(适用民间借贷) 原告:李*,男,196*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慈溪市浒山街道***幢***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胡**,男,19**年*月**日出生...
恋爱期间双方共同买房的现象比较常见,但是一旦恋爱关系结束,所购房屋的权属如何认定?文章来源:法信(Legal_Information)何先生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今天为你解答恋爱期间,共同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共同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方购房...
青春损失费是指恋爱、婚姻等关系解除后,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在实务中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案例 1.给付青春损失费的约定违背社会道德,应认定无效——古标深与吴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 案...
鲁法案例【2022】075恋爱期间情侣之间会产生较多的资金往来而热恋中的人如胶似漆往往也不会对金钱斤斤计较可一旦感情不再曾经的海誓山盟都化为乌有蜜恋期的一分一厘也要算得清清楚楚那么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及认定?另一方是否需要返还?跟小...
法院判例 案例评析: 律师风险提示: 对于类似结婚前双方决定购房情形,建议是双方对所购买的房产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如出资比例、共有比例等;另外注意妥善保存在办理房产买卖手续过程中的合同、付款凭证等材料,以便双方随后万一出现分歧、纠...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律司费需要在多少 恋爱分手经济纠纷如何解决律司费需要在多少费用中取费?这是不少分手案件,或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抚养权纠纷,在处理的过程中,很多人所纠结的问题。一方把财产所有权转让,将权属发生转移,如果另一...
恋爱中借钱分手后不还打官司输了 恋爱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之一,然而,在恋爱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对方借钱。或许是因为对方遇到了一些紧急情况,或者是因为自己的一时应急,但是,在借钱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一旦分...
可以报警。假借恋爱之名实为诈骗,只要达到法定金额3000元,就可以以诈骗罪论罪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