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没有理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仍为合同解除生效时。这也是它不同于合同无效场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之处。 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
不当得利的追诉时间是多久债权都适用诉讼时效,物权法定,不当得利不是物权,是一种债权,当然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它一般适用于三年的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不当得利的概念和性质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据此,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行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的存在;二是受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益人,两个条件要同时具备时效才能起算。据上规定,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绝大多数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
我国《民法通则》虽然没有针对不当得利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是根据基本法理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们仍然可以得知。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关于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不当得利并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事项,故其诉讼时效为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之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所以,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之诉范文: (1)标题。单行中间写不当得利民事起诉状。 (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信息。 (3)债权。该部分主要陈述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所要求的关于不当得利的具体问题。 (四)事实和理由。该部分是民事起诉状的主体和核心部分,是...
一.诉讼时效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该规定当然适用于不当得利之诉。 二....
没有问题的,可知直接诉讼借贷,高法有案例有转账凭证可以直接诉讼到法院的,假如他不承认,再以不当得利就好了
转账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至137条规定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
不当得利财产损害赔偿如何进行不当得利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对案件最终结果影响重大。但是,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原告主张被告不当得利的,只需要证明其将钱款交付被告的事实,被告应证明其获取钱款具有合法依据,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本案存在多种诉讼方案,建议根据证据以及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律师。 (1)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 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予以返还。 如果只有转账记录,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时举证责任在被告,...
一、不当得利超过多久不能起诉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
在法律上有权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利益的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
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不构成不当得利的有以下方面:1.为了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给予给付。2.明知没有给付义务,而仍然给付的,如:强买强卖。3.给付存在不法原因,如:赌博。(1)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例如在收养的情况下,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法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