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数月甲感觉转让给丁部分股权对自己不利,于是想办法要回股权,经查询工商登记内信息有一份载明吸收新股东丁、转让股权、组成新股东会、变更公司章程的决议。
甲从未参加过该股东会,更没有在股东会上签字,股东会上甲的签字是由他人代签的。问题来了,该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如何? 分析: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公司决议上的签字非本人所签的情形,因为绝大多数公司的公司治理并不规范,公司决议只是用于变更工商登记用的,因此往往并不真正召开会议便形成了公司决议。
显然,这种不规范的操作使其所形成的公司决议存在着天然的瑕疵签字不真实。决议不成立或被撤销本是股东针对决议瑕疵选择救济的一种方式,如果事后股东对决议内容进行追认或者有证据表明股东对此知晓且同意,则应认定该股东会决议符合股东真实意思表示。
此时股东仅以未签字或签字系伪造为由主张决议不成立或撤销,无论是从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诚实信用原则还是从维护公司决议效力和公司内外部稳定角度来看,都不宜对其主张予以支持。上述案例中,甲已经接收了丁委托乙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即已经通过实际行为对决议内容进行了追认或对此知晓且同意,因此应认定该股东会决议符合甲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公司决议的法律效力并不因甲的签字系由他人代签而受到影响。
裁判要旨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查,在没有证据证明工商机关的形...
最近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为了帮助其他公司解决债务危机,擅自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出具《承诺书》。 明确表示同意承担该公司的巨额债务,幸亏公司公章管理严格,张三没有盖到章。听说即便没有公章,法定代表人也可...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一、公司对外进行担保的必经程序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
股东会决议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关的共同意思表示,对公司的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需要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对决议进行签字。 然而,如果股东未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事后却又实际履行了...
法定代表人作为最基础的公司意志代表机关,是法人意志的当然代表,能够对外当然代表公司的人一般仅有法定代表人; 而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授权,齐精智律师...
最高法院:未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保证合同有效!作者:李舒 赵跃文 代巧珍(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裁判要旨公司为其持股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公司提供担保,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保证合同合法有效。案情简介1. 博益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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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无论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均需履行决议程序。然而,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公司未经决议担保的情况《公司法》第16条是有效的强制性规范吗? 公司未按照本条规定提供相关决议是否导致担...
【裁判要旨】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担保人抗辩认为其法定代表人订立抵押合同的行为超越代表权,债权人以其对相关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形式审查义务,主张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表见代表的...
公司清算本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通知出资股东的前提下,伪造签名,擅自成立所谓的清算组,解散、终结公司,则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因清算组的行为人员对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