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居民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并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第三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
依据《天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3.再婚夫妻一方初婚或已婚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原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确已送养给外国公民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并在大陆已注销户籍的,按原有一个子女计算,可以再生一个;按《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城镇居民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夫妻双方或者女方为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这里独生子女的含义是什么?生育第二个子女与第一个......
1.什么情况下是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可以参考《新计生条例2016最新规定》: 伴随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为与新法规定相适应,多地加快修订本地区计生条例。目前,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6省份新条例已出炉,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其中,广西的陪产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北京、山东、吉林、山西等地也酝酿出了各自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未来,各地婚假、产假如何休?陪产假、护理假增加多少?何种情况下可安排再生育(生育......
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或可提高退休后收入水平、出入境便利措施再增八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进一步得到保障……2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全国性法律法规《企业年金办法》2月起施行退休后或可多领一份收入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
2018年3月30日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假期分为婚假、产假、年休假、病假、事假、法定假、哺乳假、探亲假等25类待遇,今天为大家分享五个假期规定。 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
如何继承父母房子最划算2021年 如何继承父母房子最划算2021年北京迎来一次大面积改革,加强户籍人口管理,户籍工作落实地方。同时,生育工作又再度放宽,享受二孩定向生育政策的家庭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上户口或者生育二孩定向。这一系列...
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44号) 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审议通过,现将修改后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予以公布,自公...
女方已经不能再生育了,因为《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九款: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申请再生育子女;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7修正)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退二孩指标国家有没有规定!希望你满意! 第二十三条 夫妻已有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