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股权代持到底有效与否?以及如果股权代持无效,真正的出资人和约定受益人的经济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股权代持是否有效? 答案是要区分情形,即看法律法规是否有禁止性股权代持规定,有禁止性股权代持规定的,股权代持无效;无禁止性规定的,股权代持有效。 具体来讲,典型的无效股权代持情形如: 1)上市公司股权代持无效,《证券法》和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必须清晰、真实,以保障信披要求、关联交易审查、董监高任职回避和交易约束等监管措施不至于落空,达到保护相关投资者的作用。 2)主要金融类企业股权禁止代持,《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8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30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38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6条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委托他人代持或接受委托代持相关金融企业股权。 3)规避外资准入或股权比例限制的股权代持无效,相关规定依据包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这里一般指的是行业准入,另外还有一类就是涉及保密管理需要的实体。
虽然上市公司股权代持无效,但现实中还是大量存在上市公司股份代持,这对实际股东、对上市公司实际上还是存在较大风险: 对实际股东的风险:则因为代持名义股东能否按实际股东的指示行使股东权利,并向实际股东转移股权经济利益这种情况下,代持人的可靠性以及人员选择就极为重要(当然如企业员工持股等很多情况下,实际股东未必能有对代持人的选择权)。 对上市公司的主要风险:则是公司是否明知这种代持行为,明知情形下一旦被查实可能面临证券监管处罚所以上市公司、准备上市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企业董监高和相关职务人员与代持知情划清界限,可能对企业未来避免遭受监管处罚有所帮助。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代持,没有其他明显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情形下,该代持行为在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已经明确承认其有效。但这种代持有效也有限制,即代持关系仅及于实际股东和代持名义股东之间,要想及于代持股份投资的目标公司,转为显名股东登记,需要经50%以上股东同意,另外这种代持转实名的股权转让,还可能会因其他股东提出行使优先购买权问题而受影响。 股权代持无效时,实际股东经济利益如何救济? 股权代持无效,并不是说实际股东的利益就完全被剥夺了,代持无效更多地体现为这种代持效力不能及于第三方,如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善意的利益相关人,但在代持人和实际股东之间,代持人仍应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实际股东履行守约、谨慎和勤勉义务,实际股东有权向代持人主张利益归还,并基于代持人不当处分等行为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
考虑到股权代持对实际股东的风险,人性在巨大利益面前也未必经得起考验,为避免实际股东事后遭遇的困境,小编建议实际股东在做安排代持时,除了选择适当的代持人之外,最好能对代持股份通过股权质押登记方式做适当保护,以确保代持股权可控。
1、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该合同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有效,实际出资人有权以约主张确认投资权益归属。如实际出资人要求变更股东登记名册,...
股权代持是指:由实际的出资人委托他人用他人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出资,名义股东不出资,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在工商登记中,股东的名称显示的是名义股东的名称,名义股东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实际出资人隐身在背后指挥或者是控制名义股东实现对...
编者说:股权代持是许多高净值人士选择的管理财富的手段之一,在生活中也较为常见,同时也是家族财富管理中较为重要的一大主题。近几年因隐名投资引发的代持股纠纷持续增长,近日上海二中院在《股权代持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中对2012年至2016年审理的...
代持股协议,指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一些投资者就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由受托人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
甲公司由4位发起人设立,每人出资250万,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股东李某因缺乏足够的出资能力,拟向朋友张某借款150万元。 张某听李某介绍该公司前景后,产生投资意愿,两人遂商定张某作为隐名股东,投入...
我国的公司类型大概分为有限公司、非上市非三板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金融类公司等,同样是股权(股份)代持在不同的公司会出现不同的法律结果。齐精智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仅仅规定...
1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有效 在法律上,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性已经被司法解释予以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涉及股权代持的有关条款如下...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者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实际出资人又称隐名股东,名义出资人又称名义股东、显名股东。 一、...
张三在和李四结婚后开了一家公司,并持有100%的股权。多年后,张三与李四因感情不和离婚。 在闹离婚期间,张三把这家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了别人。双方为此在离婚后,又打起了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经审理,法...
前言出于规避法律、不愿公开身份、商业安排考虑等原因,实践中经常会出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不一致的情况,从主体之间的关系角度出发,理论及司法实务界往往称之为股权代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股权代持中常见争议的处理进行了较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