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事项经公司内部决议通过为前提。
配套担保解释第七条规定:未经内部决议程序通过,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为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这个善意相对人的主要判定标准就是:相对人能够证明对公司决议进行了合理审查。 二、下列情形下,担保事项虽未经公司内部决议程序通过,但公司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01当公司对外担保不是纯负担行为,而是正常经营业务或实际不导致公司利益减损的情形,如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02以其他方式表明担保事项能够获得公司内部决议通过的情形: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03一人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情形。
三、几种特殊公司主体承担担保责任的特别规定:
01、公众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除需经内部决议通过程序外,还必须公开披露该决议信息;未经公开披露担保决议信息,上市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02、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内部担保决议程序通过,公司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不承担担保责任;但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其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内开立保函或者经有权从事担保业务的上级机构授权开立保函的行为除外。
综上,公司签署担保协议并不一定会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在接受公司担保时一定要审查其内部授权程序的合法性!!!
最近发现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为了帮助其他公司解决债务危机,擅自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出具《承诺书》。 明确表示同意承担该公司的巨额债务,幸亏公司公章管理严格,张三没有盖到章。听说即便没有公章,法定代表人也可...
裁判要旨案例索引案情简介争议焦点 作为上市公司的贤成矿业未经股东会决议签署《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裁判意见延伸阅读 类似案例在最高院不同的合议庭所做的判决中意见基本趋同。上述案例在最高院作出判决后,贤成矿业曾申请再审,但最终被最高院予...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员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而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该公司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很多法院倾向于判定该担保合同有效。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都让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使很多公司苦不堪言。如下是常见的两种裁判观点:1、根...
裁判要旨《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于公司对内的程序性规定,其并未规定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对此负有审查义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不影响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从维护交易安全角度考虑,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应当不受其内部程序性规...
我国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专门增设了《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在立法层面上肯定了公司的对外担保能力,然而该条款仅规定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程序性事项。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中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行为日益增多,对...
来源微信公号法释(ID:yeoman1975),作者笔名:野莽苍狂裁判要旨: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程序为他人提供担保且不具有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应认定担保合同有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等行为人未按《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以公...
裁判规则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非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依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与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振邦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公司法》第十六条...
2020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与《民法典》同步施行。现就该司法解释中有关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担保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并提出工作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可见,签名或盖章是合同的要件之一,印章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有些挂靠公司的自然人为了某种需要,无法通过正当渠道得到公司的公章时,便私刻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知道,先前我国存在一部《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但是《民法典》颁行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