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不雅视频传播者面临的法律处罚

2023-06-06 23:22发布

黑龙江不雅视频传播者面临的法律处罚

黑龙江科技大学阶梯教室内一对情侣发生性关系的视频被广泛传播。根据目前新闻报道的事实分析,该不雅视频的传播者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本罪名入罪不需要以牟利为目的,故其较易达到入罪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达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此外,根据两高关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行为的司法解释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两万次以上的,行为人虽不以牟利为目的,亦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从新闻报道来看,该不雅视频的点击量已经很多,且该视频的传播在网络上已引起广泛的讨论和社会影响,如果经认定,判定传播者的传播行为构成司法解释规定的入罪标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该不雅视频的人,将有可能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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