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光、汤-新、张-华原系**公司职工,李-光为公司销售部副经理,汤-新为公司合金车间工人,张-华为公司合金车间主任。汤-新与张-华均掌握该公司有关铅镉合金生产方面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其中张-华的技术强于汤-新的技术。三被告人于2000年5月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负有保守企业秘密义务。被告人李-光因对**公司对其工作安排、福利待遇不满,产生“跳槽”之念,多次与**公司的客户**公司联系,双方商定利用**公司的技术为**公司生产原需从**公司购买的原材料铅镉合金,**公司为其提供报酬。2002年3、4月间,被告人李-光安排他人为**公司安装有关生产设备。同年4月下旬,被告人李-光伙同汤-新等人到**公司,利用汤-新掌握的技术为**公司开始生产铅镉合金。同年6月初,被告人李-光又将技术强于汤-新的被告人张-华邀请到**公司对生产技术进行现场指导。张-华在天能生产两三天后离开。2002年7月,**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上述三名被告人停止生产并离开**公司。被告人李-光、汤-新等共得到**公司给付的3.3万元报酬。因案件发生,**公司与**公司的一切业务往来均中断,**公司在浙江长兴的市场丧失。
审判
经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鉴定:**公司的铅镉合金生产技术中所涉及的具体工艺参数的选取,如最佳温度、时间、转速等技术信息,需要经过生产实践摸索总结才能得到,可认为是非公知技术信息。
经徐州某会计师事务所鉴定:按**公司从2000年1月至2002年4月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的同等规模效益,测算**公司自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销往**公司铅镉合金的业务中断期间,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影响销售收入221.94万元,销售利润30.88万元。
经**东宇国际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03年3月10日,**公司铅镉合金开发研制成本为1463392.62元;权利人为防止危害结果扩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为194122.5元,其中包括2002年7月至2003年2月**公司支出的保密费172800元。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光、汤-新、张*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一审宣判后,三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评析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导致的激烈竞争,必然使各类市场主体为长期取得竞争优势而对自己掌握的某种特定的技术及经营信息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因此,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为生存竞争的必然结果,保护商业秘密不受侵犯已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义务。1997年刑法典专门设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为保障商业秘密的有偿转让和合理竞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本案被告人李-光、汤-新、张-华身为**公司职工,明知**公司的铅镉合金生产技术不为公众所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信息,却故意违反权利人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要求,在**公司披露、使用其所掌握的铅镉合金生产技术。由于三人在**公司进行替代性生产,以致**公司不向**公司购买铅镉合金;造成**公司与**公司关系恶化,双方业务完全终止,由此引发**公司在浙江长兴的市场丧失,给古都造成的业务影响是长期的,损失数额无法估量;同时由于三人的行为,**公司为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支出了大量保密费及技术鉴定费、审计咨询费等高达19万余元,**公司因与**公司业务中断,造成的浙江长兴地区市场开发费用亦相对损失,数额为11万余元,致使**公司的运营成本加大,竞争能力减弱;尤其是三被告人在与单位签定保密合同后,仍然故意侵犯单位商业秘密,主观恶性较深。鉴于李-光、汤-新、张-华三人违反**公司的保密约定,披露、使用该公司的铅镉合金生产技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的判决,对三人的定性和量刑无疑均是正确的。
[提要] 本案是我院审结的首起运用刑事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一审案件,主要涉及商业秘密权利人自己将商业秘密中的部分信息内容向国家申请专利被授予后,是否影响对商业秘密的认定等问题。作者在评析中提出了以相对秘密性作为评判是否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标准的...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辩护意见怎么写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词XX区人民法院:XX律师事务所接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嫌疑人陈XX家属的委托,指派XX律师担任该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律师。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及《起诉意见书》揭示的事实,辩护律师发表以下意...
【案例】 某校大学生陈某为军事爱好者,经常浏览军事害网站,并加入一个军事爱好者聊天群。聊天时,陈某无意说出,自已家附近正在建一个大型军用码头。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群里有一名自称孙某的人和陈某聊了起来,两人有共同的爱好,越聊越投机,分别加为好...
内容提要:对于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存在着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造成重大损失是既遂与未遂的条件,还是罪与非罪的条件。笔者认为应当认定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条件,但是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也可能存在犯罪未遂,判定...
彭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一)基本案情 贵阳某科技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反渗透膜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商业秘密,并制定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对商品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价格等经营秘密及配方、工艺流程、图纸等技术秘密进行保护。公司高管...
2000年7月上旬,D上市公司与北京、深圳二高科技公司达成收购协议,定于21日对外正式公布此消息及配送股方案。D公司董事长隋某认为此信息的公布能使公司股票增值,遂指使其助理高某于18、19日使用公司自有资金700余万元,以虚开的他人户头的名...
关键词:商业秘密;构成要素;采取保密措施 为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刑法增设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条款,将情节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上升为犯罪,运用刑法加以调整。但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构成要素在实践认定中还存在不少争议,需...
案件要旨公司员工与原雇主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条款,离职后即到新雇主公司就职并提供相同的技术服务,其行为侵犯了原雇主公司的商业秘密;新雇主公司在明知该员工掌握相关技术秘密,仍要求其为自己生产存在竞争关系的设备和产品,存在明显的恶意,构...
【案情】 被告人范某,捕前系个体医生,在本村开设一卫生室,具有行医资格和执业许可证。1998年,范某在开封医专学习时,从一副教授处得到一张治疗腰、腿疼等风湿病的民间验方,用于临床有一定疗效。范某在以后的行医过程中,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罪标准?1、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标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所指的犯罪行包括四个方面。(1)必须有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