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判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

2023-06-06 11:46发布

最高院判例: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

【裁判要旨】

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最高法民申2196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秦洪,男,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熊善水,男,汉族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万梅珍,女,汉族

再审申请人秦洪因与被申请人熊善水、万梅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高院)(2020)赣民终9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秦洪申请再审称,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之规定,应予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

(一)本案不能分为两期借款。秦洪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在双方对2014年10月至12月的2550万元借款本息未进行任何结算确认的情况下,因秦洪质疑熊善水的还款能力,熊善水为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于2015年3月25日向秦洪转账2630万元,该款项随即又转回了熊善水账户,显然不是真实转账,双方没有形成新的借贷。

(三)案涉借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秦洪提交的银行转账凭证反映出万梅珍有多笔还款记录,因此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四)原审法院存在超诉讼请求判决的问题。在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且原审法院均认定所谓第一阶段存在借款利息的情况下,将持续的借款行为认定为新的借贷,并以秦洪主张无息为由,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系属不当。秦洪以一个持续的借贷行为起诉请熊善水偿还2014年10月至12月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法院认定2630万元系新的借贷关系,则应向秦洪释明,未释明即将不同时间不同金额的借贷关系同时审理,超过了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本院经审查认为,

(一)关于是否分为两期借款。案涉借款从发生时间看能够认定为两笔款项。秦洪与熊善水之间存在多次借款转账行为,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2月5日,秦洪分别向熊善水转账500万元、1950万元、100万元,在此期间直至2015年3月25日案外人钟旼以及熊善水向秦洪转账的款项明显多于秦洪向熊善水出借的款项,熊善水具有偿还本息的意思表示。且2014年11月26日的短信记录也能够佐证该时间段的借款应为有息借款。熊善水于2015年3月25日向秦洪转账2630万元应为主动偿还前述债务,而2015年3月27日,秦洪再次向熊善水转账2530万元的行为应视为再一次形成借款关系,2530万元的款项给付时间发生在熊善水还款2630万元之后的三天之内,无法认定2015年3月27日的借款系对2014年10月至12月借款的继续增加。原审法院将双方的借款分为两期具有合理性。

(二)关于案涉第二期款项的利息。秦洪并未提供证据证实双方对于该期款项约定了利息,虽然其提交的自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熊善水支付的10笔款项中有3笔注明“还本金”,尚不能直接推断出其它7笔款项的给付应为还利息或者含有还利息的意思表示。江西高院依据审理查明的2015年3月27日的借款、借期为三个月的事实,依照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借期内为无息借款并无不当。同时,因熊善水未能及时还款,江西高院要求熊善水向秦洪给付资金占用期间的逾期利息亦符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三)关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熊善水以个人名义向秦洪借款,秦洪仅以万梅珍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案涉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秦洪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无法支持其主张。(四)关于是否存在超诉请判决。秦洪的诉讼请求为要求熊善水还本付息,是对长期借款关系的整体诉请,一、二审法院依据查明的双方前后两期款项关于利息的约定并不一致的事实,从而分别作出判决,均在秦洪提起还本付息的诉讼请求范围之内,且符合法律关于利息标准的认定,并非超诉讼请求判决。

综上,秦洪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秦洪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薛贵忠

审   判   员  汪 军

审   判   员  杜微科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法 官 助 理    叶康喜

书   记   员     王   婷

来源:民事审判


相关知识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1-29 14:48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较为明确规定。  一、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

    2019收藏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举证责任分配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6-05 14:01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较为明确规定。一、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最高...

    银行应对夫妻债务“共债共签”新司法解释策略探讨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20 10:50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施行后,银行仅依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来主张共同债务将受到限制,且银行举证责任加重  2018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丈夫欠款逾期起诉(丈夫欠款逾期起诉)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5-30 10:15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共同承担。支付宝逾期起诉立案标准是什么?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平台是会给一定容忍限度的,一般是逾期90天以后,金额5万以上的情况下,被支付宝起诉的概率较高。支付宝逾期起诉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家在使用花呗、借呗的...

    夫妻共同债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20 13:59

    【摘要】《司法解释(二)》第24条存在三大错误与保护债权人的虚假功能,之后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支持第24条的内外有别论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决定论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等理论也无法自圆其说。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2-27 11:26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2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平衡保护债权人利益和夫妻特别是未举债夫...

    老公信用卡逾期黑名单了-逾期了是不是就上黑名单了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9-01 07:04

    只要信用卡不是你的名字,就跟你没关系。法律只能判决你们夫妻二人的债务分割比例。但个人征信是属于每个月的,跟夫妻没关系。可以办理。我老公欠银行的钱已逾期4个月银行已起诉还要拉进黑名单,说我也被告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也无力偿还要看你有没有签字...

    欠钱起诉黑名单怎么办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5-19 09:27

    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实质就是法院发出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的解除,须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后,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具体多长时间能解除没有明确时间规定...

    欠银行3万逾期4个月(欠银行3万逾期4个月怎么办)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5-21 08:42

    信用卡逾期解决方案:1、如果持卡人忘记还款,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全额还款。给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声明非恶意欠款。逾期时间短的话,银行可能不计不良记录;2、信用卡逾期由于失业、疾病等原因无力偿还时,在还款期之前,持卡人应主动和银...

    信用卡逾期四个月被告(信用卡逾期四个月被告诈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9-07 12:55

    你好,信用卡逾期欠款了,只要你态度好,答应归还,银行一般不会起诉你的,我有个表姐,也是信用卡逾期好几个月,催收的天天说再不还就起诉,可是也没有传票过来,你答应归还欠款就可以了我老公欠银行的钱已逾期4个月银行已起诉还要拉进黑名单,说我也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