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归属谁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进行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基本任务。在侦查监督过程中,批准逮捕权是人民检察院独享的权利。《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根据这一规定可以得知:批准逮捕的决定权是法律惟一赋予检察机关所有的。那么,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应由谁行使呢?
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对捕后强制措施具有变更的权利。其理由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只需在变更后通知检察机关即可。且在实际执行逮捕过程中,这样做有利于侦查工作进展的需要,也有利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对捕后强制措施无权变更。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权应由检察机关行使,其依据为:按照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权既包括审查批准权,又包括作出决定后的执行监督权。公安机关只是逮捕的执行机关,其变更逮捕后强制措施行为是对检察院批捕权的削弱,将使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后的执行监督权丧失实际执行力。
根据宪法的规定,批准逮捕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是否批准逮捕由检察院决定。其理由如下:
一是符合法理中“权责一致”原则。由于批捕权是检察院所独有,其责任也应当是惟一的,即检察院对其作出的批捕决定负有维持和变更的责任。
二是应正确理解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中规定的“犯罪嫌疑人”的含义。笔者认为这里的“犯罪嫌疑人”应是检察机关对其未作出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仅限于批捕前的强制措施,对于批准逮捕后强制措施的变更应当由检察院机关决定。
三是符合法律监督的一般原则。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职能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进行的专门性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与侦查机关的关系,应当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被监督者无权改变监督者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中的“通知”如果为“事后通知”会起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倒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随意撤销或改变检察机关批捕的决定,不利于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最后,赋予检察机关变更批捕强制措施的决定权,有利于防止公安机关的少数人员为徇私舞弊等原因非法变更批准逮捕强制措施而导致司法不公,引起司法腐败。
以上就是小编对该问题的回答,您有其他疑问,欢迎移步律聊网咨询律师。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有些明明属于拘传,使用的却不是拘传证,而是传唤证。而且即便是传唤证,有些使用行政传唤证,有些使用刑事传唤证,非常混乱。那么,明明是拘传,为什么要使用传唤证呢? 虽然行政传唤、刑事传...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有些明明属于拘传,使用的却不是拘传证,而是传唤证。而且即便是传唤证,有些使用行政传唤证,有些使用刑事传唤证,非常混乱。那么,明明是拘传,为什么要使用传唤证呢? 虽然行政传唤、刑事传...
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即依法逮捕: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刑事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执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那么,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种类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呢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笔者认为,对于上述情况,侦查机关应在出现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后,先提请原批 准机关审查批准后,再予以变更。 首先,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其对强制措施的变更享有监督权。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监...
【逮捕的权限】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
需明确一个问题,职务侵占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司法人? 如果是前者,则构成贪污罪。后者,则构成职务侵占罪。两者的判罪量刑不太相同。 非国有公司的话,一般触犯的是职务侵占罪。 我国《刑法 》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
北京9月8日电 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长军涉嫌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
审查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环节(多见于侦查阶段,也存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相关办案机关决定是否逮捕的情形),但由于其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刑事诉讼中的国家赔偿等因素,对于每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至关重要。本文研究走私犯罪不予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