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就完成了一起相关案件的审理,一起来看看判决结果如何 案情: 张三和李四等人同在垫江一家理发店工作,去年秋天一个没有客人的下午,店长张三一时兴起拉着几名发型师进行掰手腕比赛,本来不想参与的李四在张三的两次招呼下应战,谁也没想到,较量过程中李四的手臂突然传出啪的一声,而后直接使不上力无法动弹。 本以为是脱臼之类的小问题,结果诊断结果却显示:右侧肱骨下段骨折。且后经鉴定,李四右肘关节功能障碍,已经构成十级伤残。 李四认为,自己是在张三的邀请下出于对上级的尊重应约,所以张三应该对他的伤残承担主要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李四遂将张三起诉到法院,要求他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工费等共计17万元。 裁判结果: 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焦点在于张三对于李四的伤情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从造成伤害的活动性质看,掰手腕作为一种比拼臂力腕力的活动,主要是人们就自身素质和身体爆发力展开的一种竞争活动,实质可以归为文体活动里的一项体育竞技活动。 其次,本案中被告张三与原告的这场较量,被告并无强迫行为,尽管李四第一次对该活动表示拒绝,但面对对方的再次邀请他选择了迎战,符合一般人面对竞技性活动时会产生的挑战自我、赢得胜利及赞誉的心理,应当认定为自愿参与体育竞技活动。 最后,在掰手腕过程中突然发力以拿下对手是一种常见行为,也符合竞技性体育的一般特征,不能据此认定被告突然发力具有过错或者重大过失。且面对原告突如其来的伤情,被告也并非置之不理,他第一时间将对方送到了医院,付了初步的治疗费用,尽到了自己的基本义务。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的掰手腕行为属于自甘风险的体育行为,被告张三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李四的全部诉求。李四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受害人在这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那么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有责赔偿),司机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
受害人在这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司机无责任,那么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有责赔偿),司机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
甲与乙、丙、丁、戊(五人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为某学校学生。 2018年10月30日,下午一点四十分之后至上课前,五人在玩班级门,甲胳膊被门夹断。当日即入住省立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行克氏钉内固定术,201...
2023年春节也会放假七天,其中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这三天是法定节假日,所以2023年春节法定节假日是1月22日-1月24日这三天。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春节的法定节假日只有三天,而剩余的四天属于调休日,也就是说春节的其他假期中有三天是法定节...
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
干活时把手臂摔断了的,要根据伤者与老板或单位的法律关系,来确定应该如何理赔: 1、如果是雇佣关系的,则可以要求雇主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果作为雇工的伤者本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雇主的责任。 2、如果是属于劳动关系的,则属于工...
这是一个范文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04级的学生,由于家庭无力筹得本学年的10000元学费,本人提出减免申请。 我来自贫困乡村,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农业收入。由于多年来我和姐姐上学战线拉得太长,家里常年地入不敷出,早已负债累累。为了我们的...
展开全部 轻伤的话不一定触犯刑法,如果情节显著轻微的话就不算刑事案件。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考虑和解,毕竟打官司的话比较麻烦。骨折轻伤不会很多钱。都动手了就存在责任分担的为题,你也可以搞个住院证明啥的,互相赔偿呗。
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罚款1、说明处罚的背景和金额2、描述具体无力支付的客观困难,有证据支撑3、提出具体申请求一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书的范文,或者提纲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2011级的学生,由于家庭无力筹得本学年的x元学费,本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