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2023-06-06 23:07发布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发文字号】卫医字[89]第17号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1989.07.11【实施日期】1989.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行政诉讼综合规定与解释/刑诉综合规定与解释【唯一标志】4353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

关于颁发《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9年7月11日卫医字(89)第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卫生厅(局):

现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为司法机关依法正确处理案件,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相关资料:相关论文2篇实务指南)

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

第三条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第四条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

第五条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

第六条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三章鉴定内容

第七条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三)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四)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五)劳动改造的罪犯;

(六)劳动教养人员;

(七)收容审查人员;

(八)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鉴定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第九条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包括:

(一)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二)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三)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第十条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任务如下:

(一)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第十一条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辩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相关资料:实务指南)

第四章鉴定人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可以担任鉴定人:

(一)具有五年以上精神科临床经验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二)具有司法精神病学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主检法医师以上人员。

第十四条鉴定人权利

(一)被鉴定人案件材料不充分时,可以要求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所需要的案件材料。

(二)鉴定人有权通过委托鉴定机关,向被鉴定人的工作单位和亲属以及有关证人了解情况。

(三)鉴定人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委托鉴定机关将被鉴定人移送至收治精神病人的医院住院检查和鉴定。

(四)鉴定机构可以向委托鉴定机关了解鉴定后的处理情况。

第十五条鉴定人义务

(一)进行鉴定时,应当履行职责,正确、及时地作出结论。

(二)解答委托鉴定机关提出的与鉴定结论有关的问题。

(三)保守案件秘密。

(四)遵守有关回避的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委托鉴定和鉴定书

第十七条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时,需有《委托鉴定书》,说明鉴定的要求和目的,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情况;

(二)案件的有关材料;

(三)工作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知情人对鉴定人精神状态的有关证言;

(五)医疗记录和其他有关检查结果。

第十八条鉴定结束后,应当制作《鉴定书》。

《鉴定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鉴定机关的名称;

(二)案由、案号、鉴定书号;

(三)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四)鉴定的日期、场所、在场人;

(五)案情摘要;

(六)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

(七)被鉴定人发案时和发案前后各阶段的精神状态;

(八)被鉴定精神状态检查和其他检查所见;

(九)分析说明;

(十)鉴定结论;

(十一)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鉴定专用章;

(十二)有关医疗或监护的建议。

第六章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评定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被鉴定人责任能力的评定: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责任能力:

1.具有精神疾病的既往史,但实施危害行为时并无精神异常;

2.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完全消失。

第二十条民事案件被鉴定人行为能力的评定:

(一)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完全辨认、不能控制或者不能完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被鉴定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经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1.具有精神疾病既往史,但在民事活动时并无精神异常;

2.精神疾病的间歇期,精神症状已经消失;

3.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其病理性精神活动具有明显局限性,并对他所进行的民事活动具有辨认能力和能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4.知能低下,但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仍具有辨认能力和保护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诉讼过程中有关法定能力的评定:

(一)被鉴定人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

(二)被鉴定人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在诉讼过程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不能行使诉讼权利的,为无诉讼能力。

(三)控告人、检举人、证人等提供不符合事实的证言,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致使缺乏对客观事实的理解力或判断力的,为无作证能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有关法定能力的评定:

(一)被鉴定人是女性,经鉴定患有精神病,在她的性不可侵犯遭到侵害时,对自身所受的侵害或严重后果缺乏实质性理解能力的,为无自我防卫能力。

(二)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一九八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相关知识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都有哪些呢

    来源:交通事故 时间:2021-09-01 05:57

    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都有哪些呢(1)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涉及医疗卫生管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章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法律法规二甲医院(医院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来源:医疗纠纷 时间:2022-04-20 06:08

    1.医院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严月贤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

    物价局法律法规会议记录(关于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0:31

    1.关于物价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价格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交通事故 时间:2022-04-20 00:03

    医疗事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

    交通法律法规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09-04 03:1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的解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

    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知(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5:28

    1.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有关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如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2.有关医疗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条例等。3.有关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精神卫生法等。4.有关医疗和疾病控制的法律法规...

    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什么责任,责任比例怎么划分

    来源:交通事故 时间:2022-04-20 02:38

    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承担什么责任,责任比例怎么划分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

    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是什么

    来源:交通事故 时间:2021-09-02 14:03

    医疗过失的判断存在困难是什么(一)鉴定的启动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种启动方式:第一种是由医患双方共同协商委托启动鉴定程序;第二种是卫生行政部门强制启动鉴定程序。这两种启动方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1、医患双方矛盾对立...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完全责任

    来源:交通事故 时间:2022-04-20 13:27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完全责任 一、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采取的是全或无归责原则 一旦鉴定为事故,则医院承担全部责任,在事故中不区分责任的大小,不考虑一果多因的现实存在。例如患者本身疾病危重,按照现有的医疗技术水平,即便不存在医...

    医疗检验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来源:医疗纠纷 时间:2022-04-20 01:50

    1.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医疗卫生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