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一4%; (3)50万元至l 00万元部分(含1 00万元)为2%一3%; (4)1 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1%一2%; (5)500万元至1 000万元部分(含1 000万元)为0.5%一1%; (6)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0.5%,双方协商确定。 这是......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 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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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4%一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一4%; (3)50万元至l...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
浙价服〔2015〕203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