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票据时效均为短期时效。各国票据法对时效的规定不尽相同,大致可以归入两类,均一主义和差等主义(注:本文仅以德国法系和法国法系为视角,英美法系对票据时效没有特别规定,票据时效只是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规定。)。均一主义不分债务人的种类,无论是主债务人还是次债务人(注:在票据法理论中,主债务人既汇票中的承兑人、本票中的出票人;汇票和本票的保证人、背书人、支票的出票人、背书人等均为次债务人。),均适用同一时效,例如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商法的规定。第二类是差等主义,即对票据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分别适用长短不一的时效。日内瓦国际统一票据法及日本票据法均采此例,我国票据法的时效制度也可以归入差等主义之列。
上述两种立法例虽各有其独特之处,但共同的是,相对于其民法上的时效而言,票据法上的时效均为短期时效。就我国台湾地区而言,依民事权利性质的不同,其民法规定的时效期间为15年、5年和2年三个等级,而其《票据法》第22条规定: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3年,见票即付的本票为自出票日起3年,这是台湾票据法的最长时效,更短的有1年、4个月和2个月。“惟票据之交易,贵在流通,较诸普通商业,更重于敏捷。因此票据债务人,较普通债务人所受之拘束,更为严苟,故票据债权人尤应从速行使其权利,使票据关系得以迅速了结,避免债务人久负其责。”不仅如此,一张票据的权利人只有一个,而其义务人往往是多个。譬如甲签发支票一张于乙,乙背书转让于丙,丙再背书于丁,丁为最后持票人,戊为承兑人,这样丁的票据义务人为甲、乙、丙、戊,仅因丁的票据权利就有四人受到债务之累,因此采用短期时效似更公允。
2.票据时效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一方面表现在票据时效独立于基础关系债权时效,另一方面,对不同的追索权人,其权利时效各自独立发生、独立存在。
(1)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无效。在具体实施票据代理时,必须了解...
(1)票据行为是设权证券行为。票据属于设权证券,即票据权利义务是由出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通过制作票据而设立的。一切票据行为都是为了实现所设定的票据权利和义务。其中,出票行为是设立票据权利义务的行为,包括:制作票据,即由出票人依照法...
收款人依法取得票据,就获得了票据权利。持票人根据需要选择提示付款、背书转让、保证、追索等,但是这些票据活动必须在保全票据权利的时效内进行,超过了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权利自然消灭,票据无效,票据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1、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法》第...
票据行为无因性的含义我国票据法理论基本上继受了德国、日本以及地区票据法理论关于票据无因性的解释,认为所谓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并不是指票据行为的发生本身不存在任何原因关系,而是指票据行为成立以后,票据行为的基础关系(包括原因关系,资金关系,预约...
1、什么是票据权利的保全?票据权利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进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和中断时效的行为。2、票据权利保存的方式有哪些?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进行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
1、无金额起点限制;银行承兑汇票是一个常用的结算工具。2、银行是主债务人;3、客户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4、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5、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支用票款;6、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7、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
票据追索权的对象 一开始我们就谈到,追索权制度是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安全性、促进票据流通性而特设的一项制度。这不仅表现在设立该项制度本身,还表现在行使该项制度中法律对保护持票人权益所创造的尽可能多的便利。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在持票人对于追索权对...
网友提问:票据签章的形态研究是什么?律师解答:票据签章,是票据行为不可缺少的形式要件,决定着票据行为的主体。票据之所以能够以一张纸代表着一定的金钱权利,就是因为通过票据上的签章,表明了负担票据债务的人,该金钱权利可以或者最终可以向该签章人行...
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但是毕竟不能等同于货币,占有票据不等于持有票据,持有票据不等于享有票据,持票人的权利首先与该票据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关。持票人只有正当地取得并持有票据、正当地进行票据行为、相关的民事行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权利。本...
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但是毕竟不能等同于货币,占有票据不等于持有票据,持有票据不等于享有票据,持票人的权利首先与该票据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关。持票人只有正当地取得并持有票据、正当地进行票据行为、相关的民事行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权利。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