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7〕4号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首先,需要明确女方是否自愿离婚。如果自愿离婚,那没的说,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只能选择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关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之一,如果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导致家庭负债和夫妻感情破裂的,是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也就是说,如果男方能够充分举证,女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男方诉讼离婚很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反之,如果仅是女方拖欠外债,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不符合诉讼离婚,得到法院支持的法定条件。这里面涉及到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还......
老公欠钱,给别人打的借条100万,后来跑了,现在债权人拿着借条到法院起诉,同时把妻子作为第二被告,妻子不清楚对这个借条不知情,但是是否用于共同生活不好界定.请问妻子现在就起诉离婚,能否对这个债券债务官司有帮助,离婚证能否作为佐证...
已经回答问题的那位的说法严重错误。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属于共有,任何一方的对外债务在夫妻之间都有连带义务,对外共同承担责任,将来离婚后要均分婚后财产。凡是离婚前丈夫在外欠债的,女方是有连带义务替丈夫进行偿债的,离婚以后男方的欠债,女方不在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