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程序的启动根据新破产法规定,下列三种情形,法院同意受理后,可启动破产程序:第一,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第二,企业因资不抵债而主动向法院主动申请破产的;第三,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如果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法院不同意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律后果根据新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将产生如下法律后果:1、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2、财产保全措施被解除,未结案件被中止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未审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日本破产法和德国破产法大多将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分为破产分配终结、因强制和解的成立...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区别 1 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 (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
国外立法对由特定国家机构启动破产程序有所规定。纵观国外相关立法与实践,对特定国家机构的称谓大致有二种:一种为官方申请人,如英国1967年公司法规定,贸易部、官方接管人享有申请权,英国专门设立一种名为官方申请人的国家机构,专门负责破产人混杂有...
启动破产后能终止吗破产没有终止的说法,破产申请之后就会交给清算小组进行了。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按照有...
在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债务人的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但是,对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债权人是否也应停止计息,则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主债务停止计息的情况下,从债务也...
【摘要】 作为破产法的基本原则,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原则在破产法的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破产法中没有确立该原则,进而导致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缺乏内在精神,破产司法实践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本文认为该原则应在我国立法...
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破产的主要的核心的工作,其工作量之大、涉及的法律法规之广,决定了其工作程序之复杂,具体步骤是: 一、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
什么叫破产重整,具体含义是什么? 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我国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
必须先解散公司再清算吗不是必须。1、公司没有资不抵债,只是股东不想继续经营,且不希望公司主体继续存在对股东造成影响,此时应该进行解散清算,然后至所属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注销,将公司这一法律拟制主体彻底在法律上进行消除。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需要做...
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怎么启动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或债权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