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推出的医疗事故鉴定人为何不出庭”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近日,记者获悉,为使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更有章可循,由最高法院和江苏省高级法院共同调研起草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司法解释,已形成一系列倾向性意见。与此同时,全国法院系统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司法鉴定研讨会,10月30日在重庆召开。据悉,即将出台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规定》司法解释,对医疗纠纷案件中争议最大的医疗事故鉴定机制,将出台不少新规定。医疗事故鉴定人是否该出庭接受质询,是患方最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就目前形成的意见来看,更倾向于让鉴定人出庭。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不少患者都要求鉴定人出庭,但鉴定专家只会出具书面答复而拒绝出庭。缺乏直接解释,必然会影响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公信力。对此,调研起草上述《规定》的法官们更倾向让鉴定人出庭。他们表示,鉴定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书面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不给予明确答复的,法院可以不采信这份鉴定报告。针对医疗纠纷涉及众多专业知识,起草《规定》的法官们还认为,患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由医学专家出庭代为质证。同时,记者从全国法院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司法鉴定研讨会上得知,为改变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不公的问题,专家们在这次讨论会上提出,要在司法鉴定机构建立《鉴定人名册》。他们认为,由法院从《鉴定人名册》中委托、组织专门机构或医学专家进行司法鉴定,这种随机抽选鉴定专家的做法,能遏制人情”鉴定和金钱”鉴定。据悉,鉴定医疗事故的构成,除医务人员有过失外,还要确定这种过失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大量医务人员虽有差错,但与患者损伤无因果关系的病例,被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被鉴定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差错,要不要承担民事责任?这在法律界一直存有争议。如仅仅以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就不担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患者来说,是否会不公平?记者得知,起草《规定》的法官们在调研中,对虽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院能认定医疗机构存有民事过错,造成民事侵权的案件,倾向于让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而鉴定不认定医疗机构有过失,但认为医方诊疗、护理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有一定因果关系的案件,起草《规定》的法官们也倾向于按公平原则,判决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法学专家质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闻提示: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较之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于《条例》新增了诸如医疗事故的界定依据,促使医护人员提高知识水平,防止出现医疗事故等一系列规定,一出台即被认为是广大患者的福音。但该《条例》实施两年下来,一系列麻烦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如医疗事故的界定范围仍显模糊和狭窄,患者知情权仍未落到实处等等,特别是如何规范、约束医疗事故鉴定人的行为更引起了广大患者和法律界专家的质疑。质疑一叔叔鉴定侄儿”难保公正昨天,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民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制,仍属自我鉴定”,其公正性仍无法得到保证。薛*民说,《条例》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变成现在的医学会,只不过是将老子鉴定儿子”改成叔叔鉴定侄儿”。医疗事故的鉴定体制、程序、人员并没有实质性突破,鉴定程序不合理,难保公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活动,保证鉴定质量,实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科学、客观、独立、公正,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以下简称医疗过错鉴定)是司法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而患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要求鉴定专家到庭当面质询,而专家却担心遭到打击报复,不愿到庭,如何建立鉴定人保护机制?整形手术后,患者认为效果未达预期,手术失败,而医院却称手术成功,双方各执一词,整形效果到底由谁来认定?7月4日,上海...
一、诊疗经过: 2011年2月16日,周某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诊,经首诊医生检查,初步诊断为:腹痛查因:胃炎、肠炎,予以①抽血化验血常规、电解质生化、心肌钙蛋白、胰腺二项;②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2,泮托拉唑钠80mg,氨曲...
导语: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履行义务瑕疵将导致赔偿责任,但此义务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患者在医疗行为中也将承担一部分风险责任。一、有风险的医疗行为如果是在征得患者及其亲属同意后实施的,风险责任应由患者及其亲属承担 二、患者...
1.在法院执行程序中评估费由谁承担 被执行人承担。1、按照进货价的1%收取评估费。2、评估费先不缴纳,在执行后由执行款里从被执行人的财产里面扣除。在法院对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而...
案情概况 2009年10月19日早上,19岁的女生王惠(化名)用力大便时,突感上腹剧痛,到某大学附属医院急诊住院。10月20日、21日经造影和CT检查,诊断为膈疝(腹腔脏器通过隔开胸腔和腹腔的膈肌薄弱处挤进了胸腔),医生建议手术治疗。1...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
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案件是在一审了结的,可以说一审程序是诉讼程序的核心部分,医患双方均应当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一审诉讼的各个环节中。不要太指望二审,一般都维持原判的。下文一律师总结的关于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一审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
如何区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 答: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实务中,一个常见的错误就是把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相混同。将两者区分开来,不再将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作为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依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7年12月14日开始施行。《解释》明确了适用范围,即: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