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空挂户,遇到拆迁可以申请注销吗
当遇到拆迁的时候,如果想将户籍迁出时,是可以进行注销的,但如果想将户籍转入拆迁地,是禁止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哪些
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所有权人合法所有;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
(2)附属物。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以下特征: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收益应当合法产生;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即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费用。
对于空挂户如何进行补偿是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拆迁中,不同的项目对于空挂户的补偿政策也不一致,户口并非获得拆迁补偿的绝对因素,并不是所有的拆迁项目都按照户口进行补偿,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承租人和共居人等实际居住人,而不是...
拆迁赔偿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事项的政策分别,如有的事项是按房屋的面积为赔偿计量的依据,对于房屋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事项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量准则。 因此按户口赔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事项中...
拆迁赔偿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事项的政策分别,如有的事项是按房屋的面积为赔偿计量的依据,对于房屋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事项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量准则。因此按户口赔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事项中。另...
登记在同一个村民小组,同一个户口薄上的一家三口起诉村委会索要土地征收补偿费,却只有一人打赢了官司。金安区人民法院曾公开宣判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作为出嫁女的陈甲获得了相应的土地补偿,而其丈夫和女儿则被认定为空挂户,不能取得土...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农村个人建设用地也...
1.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 2.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指出,所谓空挂户,是指有关人员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目的,并不是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而是出于利益驱动和其他各种原因,需要将户口挂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现象。 一般性来讲,村党支部权...
户口在农村的非农户口居民是否可以享受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众说纷纭,但司法实践中只要认定农村非农户口居民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具有享受分配该集体的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但如何认定农村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是个难题。随着...
一、遇到城中村拆迁时,我们该做些什么准备 大多数人一辈子都只经历过一次拆迁,因此,面对突如其来的拆迁活动,很多被征收人一时间六神无主,要拆迁了,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呢您可以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来进行: 1、把与房屋产权相关的手续、证件的原件存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