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本票是一项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承诺,由一个人作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钱给一个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出票人要负法律上的责任。
二、票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票据按照付款时间分类,可以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
即期票据是指付款人见票后必须立即付款给持票人,如支票及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
(二)票据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记名票据和不记名票据。
记名票据是指在票据上注明受款人姓名可由受款人以背书方式转让,付款人只能向受款人或其指定的人付款的票据。
不记名票据是指票面上不记载受款人姓名,可不经背书而直接以交付票据为转让,付款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根据不同的角度,票据可以从付款时间分类或是从按受款人记载方式不同进行分类。如有疑问,欢迎到律聊网进行律师咨询。
票据行为有广狭二义,狭义之票据行为,含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五种。广义之票据行为,除上述五种外,尚有付款、(支票的)划线、参加付款、(本票的)见票、(支票的)保付等行为。票据法上通用狭义,将其他行为称为准票据行为,本书从之。五种票...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空白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
一、票据的种类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
法人签章,是法人组织在票据上的签章。众所周知,法人本身不可能进行任何签章行为,在实际中需要法人在票据上签章时,实质都是由自然人做出的,这也是一种通例。对于法人签章的方式,多数学说均认为仅限于印章的形式。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代表人直接以手书进行...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
物的抗辩是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发生的事由而为的抗辩。这种抗辩由于是来自于票据本身,所以不论持票人为谁,也不论债务人是谁,都能成立。这种抗辩又称为绝对抗辩。主要包括两类:1.任何被请求人均可对持票人主张的抗辩。这种抗辩系基于票据本身的某些缺陷而...
国际贸易结算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汇票可以分为...
支付结算的种类与原则分别有哪些按照不同的标准,支付结算可分为不同的类别。(1)依结算采用的形式划分依结算采用的形式不同,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其中,现金结算是指当事人直接用现金进行货币收付,了结其债权债务的行为。在我国,现金结...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
将无力偿还商业汇票转为应付账款-将无力偿还的应付票据转作应付账款 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深化,企业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商业汇票作为一种常见的支付工具,逐渐成为了企业之间财务交流的主要形式。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有时会出现无力偿还商业汇票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