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结婚审批没有通过,那就没有法律保护的,
补充: 补充: 追答:随着国际、区际活动日益频繁,我国夫妻海外置业也不再罕见,因离婚而引发的涉外房产分割纠纷便不可避免。本文拟从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处理的法律适用的角度,对我国司法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得出我国法院对该类问题法律适用的倾向性,以期为实务及海外购房的夫妻提供参考。关键词离婚,财产纠纷,涉外房产,法律适用一、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处理的裁判要点笔者在公开的裁判文书中对离婚纠纷以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涉及海外房产的案件进行检索,共检索出十份判决文书。十份判决书中最终对于海外房产适用我国法律予以处理的......
随着国际、区际活动日益频繁,我国夫妻海外置业也不再罕见,因离婚而引发的涉外房产分割纠纷便不可避免。本文拟从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处理的法律适用的角度,对我国司法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得出我国法院对该类问题法律适用的倾向性,以期为实务及海外购房的夫妻提供参考。 一、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处理的裁判要点 二、关于离婚财产纠纷中涉外房产处理的法律适用分析 三、对于夫妻海外购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风险提示及预防 根据上文关于司法实践案例的分析,笔者总结如下几点夫妻海外购房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的风险提示......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
二、诉讼离婚 ★ 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
关于于涉外抚养纠纷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主要还是以协商为主,如果协商...
案情简介:夫妻双方均为外国人欲在中国离婚 1993年,美国人K与妻子L在美国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K一直对中国很感兴趣,想到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度看一看。2001年,K所在的公司在华投资,K遂主动要求到**分公司工作。自2001年5月至今,K...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
涉外婚姻的法律效力如何根据我国民法及婚姻法的一般性原则,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外结婚证书的...
一、案由:张某某诉徐某某所有权确认纠纷二、案情: 一审经过: 1、一审原告张某某诉请:张某某与被告徐某某系夫妻,1987年1月香港登记结婚,至今婚姻关系存续,上海市长宁区龙溪路xx号xx幢房屋(下称系争房屋)是被告徐某某于200...
涉外离婚财产的分割其实与普通婚姻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一样的。根据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即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双方均为外籍居民或是并未在中国内地领取结婚证,或者无法就抚养权、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是无法在内地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还能在中国采用其它方式离婚吗?在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篇中,已经介绍涉外婚姻当事人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在中国办理协议离婚...
我国对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定比较简单,只在《民法通则》14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地的法律。因此,如果法院地在中国,就应该适用中国法,如果法院地在外国,就适用外国法律。但是,如果法院地与当事人没有直接联系,其判决往往会产生承认和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