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双向说理”即公安机关“说理”和检察机关“说理”。公安机关“说理”是指对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拟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将变更的理由、拟采取强制措施和相关证据材料报送检察机关审查,并随案移送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审批表。检察机关“说理”是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受理公安机关拟变更逮捕措施的案件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生的变化、变更强制措施的事实和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承办人员提出是否同意变更逮捕措施的意见,对认为不符合变更或不适宜变更的,详细说明不同意变更的理由,经侦查监督部门集体研究并报检察长决定后,送达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疑人各方。
实行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工作中相互监督制约,促进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执法公信力。
该制度还具体规定了可以变更逮捕措施情形和捕后不得变更逮捕措施的情形以及监督措施,以保证逮捕案件变更强制措施“双向说理”制度规范有序施行。
日前最高检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定施行了《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在是否决定逮捕、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继续羁押的程序中,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更多的参与权,在实践中的效果值得期待。 ...
涉毒行为“行刑交错”的认定与处罚在我国现有的禁毒法律体系当中,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归于行政违法行为,由治安管理处罚法作为处罚依据。 涉毒行为“行刑交错&rdquo...
大家都知道,合同的审查审批是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做到事前干预的有效措施。那么在合同审查审批中,到底要从哪些方面来把关,才能尽可能全面地防范风险呢?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捋一捋。 01要从制度上把关 首先,...
刑事诉讼程序效率的提高一直是诉讼过程中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1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断增长,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越发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实现“有效...
“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这耳熟能详的桥段,在影视剧中我们会经常遇到。那么,在我国,犯罪嫌疑人有沉默权吗?都有哪些权利呢?又是如何告知的呢? ...
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决定书后,都应当立即执行。 然而,此处的“立即”该如何把握?是当天还是24小时之内?实务中没有统一标准,做法不一。那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检察人员“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规定:“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监视居住,是具有一定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措施。就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度而言,监视居住,哪怕是指定监视居住,也是介于取保候审和拘留或者逮捕之间,其强度是小于拘留和逮捕的。 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宁愿拘留、逮捕也不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
在刑事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检察院阶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其中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五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