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船舶所有人拖欠船员工资和代理公司的代理费,债权人向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并拍卖该轮,清偿债务。拍卖价款不足清偿船员工资,其他债务不能从价款中清偿。[案情]原告:**海东船舶株式会社(HaedongFleetCo.Ltd,以下简称**会社)。原告:陈*纯等十名中国籍船员和沈*基等四名韩国籍船员(以下简称十四名船员)。被告:**管理公司(AquaManagmentSa)(以下简称**公司)。被告:**特渥斯航运有限公司(AdriaticTankersShippingCo.)(以下简称**特渥公司)。被告:**利帝克油轮航运有限公司(TrustworthyShippingCo.,Ltd)(以下简称**利帝克公司)。**公司是巴拿马籍油轮“神户1”(KOBE1)轮注册船东,**特渥斯公司、**利蒂克公司是该轮的经营人。1994年9月,**特渥斯公司委托**会社为“神户1”轮雇佣船员。9月8日,**特渥斯公司对**会社提出的船员工资标准予以确认。工资标准包括船长、轮机长等不同职务船员的工资、奖金和文娱费、通讯费等具体费用。9月12日,**特渥斯公司和**会社正式签订《代理协议》,委托**会社作为代理人为其提供“神户1”轮船员雇佣和管理业务,该协议约定:**特渥斯公司应于每月10日之前将船员的每月工资和高级船员的固定费用,汇到东京银行釜山办事处,另委托人支付代理人每月每船1,600美元的代理费。此外,**会社作为全体船员的代表和**特渥斯公司签订《雇佣协议》,该协议约定**特渥斯公司给予船员的福利待遇(不包括工资)和解雇津贴等。十四名船员从1994年9月12日起至11月,分别到“神户1”轮工作,担任从船长、轮机长到水手等不同职务。但三被告并没有依合同按时支付船员工资、奖金等费用,解雇船员也没有支付解雇津贴,没有依约支付**会社代理费。[扣押和拍卖船舶]1995年12月5日,陈*纯等十名中国船员和**会社向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以“神户1”号船船东和经营人通过**会社雇佣船员,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和船员工资为由,请求海事法院扣押停泊在**黄埔造船厂的“神户1”船,责令**公司、**特渥斯公司和**利帝克公司提供30万美元的担保。吉林市**民族商社、吉林市**热狗有限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担保,保证承担申请人因申请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的损失。经审查,海事法院认为,十名船员和**会社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二百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的规定,于12月11日裁定:一、准许十名船员和**会社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扣押停泊在**黄埔造船厂的“神户1”轮;二、责令船东和经营人在30日内提供30万美元的担保。1996年1月3日,十四名船员和**会社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船员工资、遣返费、保险费和**会社的代理费等费用共226,259.73美元。海事法院裁定扣押“神户1”号船后,三被告没有履行裁定,提供担保。16日,原告十四名船员和**会社向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海事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拍卖船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3月22日裁定:一、准许原告关于强制拍卖船舶的申请,对停泊在**黄埔造船厂的“神户1”号船予以拍卖;二、拍卖所得价款在支付因扣押拍卖船舶的费用后,全部存入海事法院指定帐号;三、原告应垫付拍卖船舶费用10万元。原告向法院垫付人民币10万元拍卖船舶费用后,26日,海事法院在中国日-报、**日报和中国航务周刊等报刊上发表如下公告: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新建工司法解释”),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
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
又称投标拍卖,是指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在事先确定的时间公开开启,经比较后选择出价最高者成交。
于都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日前对县城内的河道采砂权分8个标的进行公开竞价拍卖获得成功,拍卖总成交价高出起拍价1054万元,增价155%。 由于缺少管理,过去于都县滥采乱挖河道砂石的现象十分严重,为此,该县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决定对河...
公司法解释四第二十二条 通过拍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书面通知”“通知”“同等条件”时,根据相关...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1以“不得抵押”的财产约定“抵押&rd...
伴随着自身融资工具价值的凸显,“让与担保”这一非典型的担保方式逐步走进司法实践领域。 一、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虽然现行有效的《物权法》、《担保法》与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以及相关司...
那麽.当初为什么把这部分狭义公物的拍卖就叫做公物拍卖呢?我想可能是出于这样几个原因:首先92年的48号文件的题目就是《关于公物处理实行公开拍卖的通知》,突出了公物,而97年颁布的《拍卖法》第九条正是对《48号文》的集中反映。其次在拍卖行业恢...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共新增7个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编纂的民法典共7编,物权编的主体基本沿用了原《物权法》的大部分内容,并在其基础上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修改、添加了部分条文。那么,这些变化究竟主要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