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质证期限的规定
质证时间应该由法官根据案情和具体情况来定。
由双方协商并经法院认可,法院指定的普通程序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少于30日,前述举证时限届满后,基于特定事实法院酌情要求提供证据或反证的期限,不受30日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应该补足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法院调查证据反证期间,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提出相反证据的举证期限问题。人民法院依照《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出示后,当事人要求提供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相应的举证期限。
民事诉讼质证技巧
质证是庭审的关键环节,而后面的法庭辩论不过是质证意见的补充而已。一个优秀的辩手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律功底,而且要思维敏锐、思辩能力很强,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谋略。
1、准备充分:庭审前应全面熟悉案情,查找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并预测对方可能出示的证据或提出的问题,作好应对预案。
2、做好开庭记录:在对方举证时,记录对方的举证意见和自己的辩解意见,这样自己发表意见时就会很从容。
3、证据的三性应综合运用,每份证据都可就其三性发表质证意见。
4、不要一概否认对方证据,这样会显得没有诚信和缺乏职业道德。双方都有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证据应当认可;而且对方证据和辩解意见有些还可以为我所用。
民事诉讼质证时间是有着一定的期限和时间限制,民事诉讼质证是特别重要的,在质证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详细了解案例的基本情况,熟悉诉讼案件的案情,运用相关的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当事人可主张逾期举证不予质证吗?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具有举证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交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是,当事人是否可以主张逾期举证不予质证呢?这一问题在民事诉...
没有啊。除非你能证明对方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很难证明的。我觉得是法庭多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我们可以向法庭提出这是逾期证据,具体要不要质证,要看法庭的意思表示。根据新民诉,逾期提供的证据被法庭采纳后,必须质证还是根据原来的规定,经过对方当事...
【分歧】针对本案有二种审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应再次开庭对李某庭审后提供的收条进行质证。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李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
未经质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且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一般是不组织质证的,除非对方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三...
你好。一、您的问题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举证时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法院说证据没有个一个月交上去也就意味...
1、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庭审理时,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组织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庭一般不组织质证。 2、如果逾期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予以质证采纳,但同时要对逾期举证人进行训诫、罚款。另一方当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在我国,...